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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說一 枉法裁判罪真的有成立過嗎? 法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了一下 是有成立過的案子 BUT 都是查到法官收賄後才成立居多 那問題就來了 如果有個法官無視任何的證據 硬是用個人心證 無條件的相信檢方的指控 然後故意判有罪 OR 無罪 竟然不會成立枉法裁判罪? 不要說我唬爛 自己GOOGLE 日本御殿場事件 簡單講 一個日本少女跟男友約砲 晚回家怕被家人罵 於是說她在路上被四個男的輪姦 然後她說的日期 四個男的全有不在場鐵證 少女改口 記錯日期了 《-法官信了 少女說當天是晴天 結果那天是颱風天 大風大雨 少女說那個地方真的出太陽 〈-法官信了 理由是不排除那時間那地點真的出太陽 最後放大絕 那四位都是不良少年 所有辯詞不足採信 最後 照樣判有罪 四個全坐了牢。 這叫什麼? 心證無敵! 有一說一 枉法裁判罪真的有成立過嗎? 有八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1.152.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5017594.A.9F0.html
derrick1220: 官官相護 自古皆然 222.250.29.252 08/13 00:54
magamanzero: 如果有被抓到收錢 應該會有吧? 101.8.137.31 08/13 00:54
LinFeiFun: 小草起手勢:那問題來了 101.12.130.50 08/13 00:54
chanifa: 先查法官背景、帳戶就知道了 27.51.57.93 08/13 00:57
chanifa: 不用講什麼心證 27.51.57.93 08/13 00:58
gueswmi: 查過了 官官相護 除非你是明顯故意違法125.224.136.221 08/13 01:09
誰會蠢到明顯故意違法 照起訴書內容判就好 所有證據一律當放屁 不採信 這樣有違法嗎? ※ 編輯: ivorysoap (118.231.152.173 臺灣), 08/13/2025 01:10:36
gueswmi: 違反的就如原文所說收賄,惡性偏頗這種的125.224.136.221 08/13 01:10
gueswmi: 屬於法官獨立審判的心證自由,自有上級125.224.136.221 08/13 01:10
gueswmi: 重新審判,不存在使當事人枉法事實125.224.136.221 08/13 01:11
mastoid: 所以要修改制度阿 憑甚麼讓這些人 有權118.231.169.133 08/13 03:36
mastoid: 利又不用負責?118.231.169.133 08/13 03:36
alias2005: 高虹安的誣告安,堪稱經典 42.70.93.21 08/13 09:18
gghh: 藍白有心的話就修法要求法官揭露心證過程啊 1.175.200.240 08/13 11:07
gghh: 明明可以修法不修 就是跟綠打假球 1.175.200.240 08/13 11:07
gghh: 現在最扯的是一堆法官心證根本不給理由 1.175.200.240 08/13 11:08
gghh: 比大學辯論的裁判說明還爛 爛透了 1.175.200.240 08/13 11:08
gghh: 這種事情黃國昌不知道嗎?怎麼不修法? 1.175.200.240 08/13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