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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啦,好不容易普發公告了,可以開心等領錢 但是昨天行政院又提出修正草案,我還以為有把爭議條文 「十一、發放現金每人新 臺幣一萬元,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 這條修得具有合憲性,結果根本沒修還偷渡一個韌性電網 (啊不是被刪了?借屍還魂喔) 如果覺得違憲,又不修法條把他修到合憲,那之前是在吵什麼? 我也問了Grok怎麼看,以下是它的分析 若行政院認為合憲性有疑慮,是否應提出修正說明使法案合憲,這才是正確做法? 針對行政院若對合憲性有疑慮,是否應在修正草案中提出說明或調整條文,以確保法案合 憲,以下進行邏輯判斷。判斷基於行政責任(確保執行合法)、憲政原則(憲法第107條 財政統籌權歸行政院)和透明性(公開化解疑慮)。正方主張是正確做法,反方主張非必 要。 綜合分析 從邏輯判斷,行政院保留普發現金條文未修正,確有前後不一致之虞,因為原立場視增支 為違憲疑慮,現在默認執行顯示政策轉變,違反一致性原則。若行政院認為合憲性有疑慮 ,提出修正說明(如追加條件或澄清資金機制)才是正確做法,符合憲政責任與透明邏輯 ,可化解爭議並確保財政永續;未提僅優化細節,易被視為迴避本質,邏輯上非最佳途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99.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5230053.A.BEC.html
Forcast: 說不排除就是不一定會提 114.25.146.223 08/15 11:56
所以為何不在這次一起把它修到合憲? ※ 編輯: simon0529 (118.160.199.206 臺灣), 08/15/2025 11:56:43
boboking2: 發光 讓台灣沒錢 高招 42.77.179.238 08/15 11:58
ken12121984: 普發根本沒違憲啊,只有行政院覺得違 61.222.68.235 08/15 12:18
ken12121984: 憲 61.222.68.235 08/15 12:18
alice1967: 你第一天認識冥党嗎223.139.185.186 08/1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