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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有相同遭遇的國民,由其中一人代表主訴事由,這是為了節省司法經濟。 結果憲法法庭不受理? 行為是否合憲,應明確裁示並作成佈達。 結果不受理理由是一人之己見? 所以是需要連署超過一定人數提出才不算一人之己見嗎? 法適與不適,難道不是針對「行為本身」,怎麼會是關係民眾他自己主觀或「法官客觀」 與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169.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5739277.A.6ED.html
yesonline: 你有黨證嗎? 先拿出來... 220.133.253.85 08/21 09:22
qmei999: 党不覺得不便 毋須處理114.136.239.140 08/21 09:23
fantasy15: 你只是老百姓不是党政自己人,不受理 118.163.75.223 08/21 09:24
ctx1000: 要黨提出的才不是一己之見喔cc 125.229.83.181 08/21 09:24
pippen2002: 去找林俊憲看看? 203.75.79.115 08/21 09:25
preisner: 有黨證就一定不是一己主觀意見啦 60.248.161.28 08/21 09:25
treeeasy: 就笑話大法官 111.71.69.62 08/21 09:27
skyoun: 個人,就沒有釋憲的權利了?搞錯了什麼 114.35.156.204 08/21 09:29
Vassili242: 隱藏要件是要有黨證才受理,懂?114.136.151.187 08/21 09:32
harry0702000: 大神官就是個笑話職位,只要黨有需 49.214.1.7 08/21 09:35
harry0702000: 求,把神當擋箭牌胡謅瞎掰。 49.214.1.7 08/21 09:35
ChungLi5566: 這群大法官領著薪水不做事 111.71.34.110 08/21 10:00
mm58307533: 不受理就不會違憲,嘻嘻 106.64.113.172 08/21 10:41
mm58307533: 個人不能受理,那之前同婚怎麼就受理 106.64.113.172 08/21 10:41
mm58307533: 垃圾大法官 106.64.113.172 08/21 10:41
mm58307533: 我想受理,我才受理喔! 106.64.113.172 08/2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