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標題: [新聞] 試駕變仙人跳?消費者疑被設局買車還遭 : 立法委員林俊憲上午陪同消費者舉行記者會,揭露國內車廠發生的離譜試駕糾紛案件。日前 : 有消費者在汽車業務陪同試駕時,依指示踩下油門,卻遭指控超速導致試駕車輛遭扣牌六個 : 月。事後車廠不僅提出高額賠償方案,甚至通迫消費者購車,仍持續追討百萬以上的「營業 : 損失」。此事並非個案,去年就有另一起相同手法之案件,亦要求消費者賠償54萬元,類似 : 試駕手法宛如「仙人跳」陷阱,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 : 林俊憲指出,該案件發展至今已近一年,消費者雖在誠意解決爭議的前提下購買另一輛新車 : ,但車廠仍反覆變更賠償要求,金額從54萬元暴增至216萬元,過程中毫無誠信可言。更令 : 人質疑的是,業務在試駕前特地帶消費者拜訪國道警察局,並於隔日即能掌握超速罰單資訊 : ,時間點令社會高度懷疑,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刻意設局陷害消費者? : 受害者家屬米米小姐表示,試車過程中,業務就提醒試車時會先去找認識的警察打招呼,而 : 後續在試車時業務也慫恿說可以踩油門測試車輛性能,並該業務也操排檔桿桿致使車子突然 原來詐騙案不該打官司,而該直接找立委啊。。 這裡業務慫恿就算為真,但有存證嗎? 如果打官司,業務否認有說這句話,那官司就結束了啊 業務有說,那你要錄音啊,你自己說就是證據? : 加速出去導致超速。隔天表達不買車後,即收到業務通知,在試車時有被警察拍到超速,並 : 且說了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都跟一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完全一樣,而那 : 個開單分隊正好就是試車當日去拜訪的分隊。 這也要存證啊,不然業務只要說'你超速,當然會被依法開單' 你又沒保留到他早就知道細節的證據了 大家別誤會我替業務說話 因為我也打過官司,就是這樣 我告對方騙我,但證據呢?沒證據用嘴巴說? 結果我敗訴啊。。 : 另外米米指出,超速行為事涉車輛扣牌,要賠償車廠營業損失108萬。但事涉金額龐大,業 : 務提出四種方式處理,包括購買扣牌的試駕車、以及購買新車等部分。但即使後續選擇購買 : 新車後,仍要求償108萬,甚至到今年5月,改以216萬金額求償,過程毫無誠信可言,迫使 : 民眾跳入陷阱。 : 林俊憲強調,試駕本是消費者了解車輛性能的重要環節,但目前國內缺乏明確規範,導致消 : 費者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為此,他提出三大訴求:第一,由主管機關訂立 : 試駕定型化契約,清楚規範雙方責任,避免車商任意求償;第二,在試駕契約中應納入保存 : 試駕車輛行車記錄器影像至少 60天,以供事後調查與舉證;第三,微查是否存在車商業務 : 與國道警察勾結設局,如屬實應嚴懲相關人員。 : 推 aher2600: 調出去警局拜訪的影片,揪出是哪位員警啊 114.42.35.242 08/21 02:13 如果我說你被開單,事實上我隨口講,錯了一些資訊 你一樣會緊張啊 事後你不會詳細核對,你只會覺得我猜中了 不然一堆人去算命,為什麼一直說算命的算得很準? 因為他就是這種人格特質啊,他覺得準 另外就是算命會看人的個性,猜一些明顯對的事 我猜你超速會被開單,這樣算不算鐵口直斷? 這只叫必然吧。。 去警局根本不需要和警方合作,人家天天在那上班 你走進去就是了,這樣就變成警方配合,你就要這麼簡單處罰一個員警了? 那以後你走進警局都不會有人理你了 因為誰理你誰就可能被告,幹麻多管閒事 : 推 NowQmmmmmmmm: 米漿這種手法已經好幾個受害者了賣 114.27.1.118 08/21 04:47 : → NowQmmmmmmmm: 車太慢用騙的最快 114.27.1.118 08/21 04:47 看來是量多才能備案成功。。 之前的要告應該都會敗訴 : → qa1122z: 試車真的很危險(咦 111.83.46.205 08/21 05:57 你是在開封街試車對吧? : 噓 lulocke: 那還跟他們買車幹嘛 ? 直接告詐欺呀 220.136.197.96 08/21 06:03 我告我同學,敗訴。。 不是你說就好,你得存證 今天如果業務說'放心踩油門不必怕,打點過了' 以及業務說你何時被開單,細節精準 這兩段對話都有存證到,那好告多了 但現在是'你說的' 那證據呢? 我說我沒說過,你就死無對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3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5882975.A.3A2.html
solid1109: 依照記者會,賠償金變來變去 27.51.9.168 08/23 01:17
solid1109: 這種代理商,也有人挺 27.51.9.168 08/23 01:18
我不是挺。。就說我打過官司了 我被我同學騙六十萬,原因是他說他要集資九百萬 我想,總金額九百萬,那我也不算多 結果我變獨資 在法庭上,他只回一句:我哪有說過九百萬 明明有,但我沒存證啊 所以詐騙不會成立 依照記者會,意思是這個業務每次要求償,都開記者會 或者是在記者會上描述以前的事,但以前都沒存證? 這樣能不能'依照',都要厘清 如果他坑過好幾起,並且每次都開記者會 我想這證據明確多了 對了,我刑事敗訴但民事勝訴,我同學必需還錢 所以如果業務每次都開記者會,就算不成立詐騙 這錢會不必賠,車不必買 這件事算民事,交易會被撤銷的可能性很高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8/23/2025 01:22:39
solid1109: 一開始,該賠多少講清楚! 27.51.9.168 08/23 01:19
老實說,你要他講清楚,是情緒 沒有這規定 你會肯賠,是站在'詐騙不見得會成立'的前提 若會成立,這根本不用賠,是業務要關了 而若不會成立,是擔心對方提告業務損失 在前期和解過程裡喊價 還在喊價當然會變 如果是對方提告業務損失,那判多少就多少,不會變 就是擔心對方告,還在喊價過程 那對方沒義務賠多少講清楚 舉交通糾紛為例,一堆人怕被追加賠償 你可以開口要對方講清楚 那你知道了吧,這是你在表達情緒,對方沒義務講清楚 不要用情緒處理問題,因為你會找錯人 比如,PO 在這裡是我看到,這就是找錯人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8/23/2025 01:39:38
brass: 隔天就知道資訊 說沒有配合? 誰相信 49.216.173.115 08/23 05:11
iPadProPlus: 這金流一查就知道了 111.71.213.160 08/23 05:46
Paulsic: 檢察官該動起來了吧連試個車也能遇到詐騙 101.139.167.56 08/23 06:09
Paulsic: 不要讓人以為只會辦在野黨 101.139.167.56 08/23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