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hnhmj: 台灣的法律沒有所謂的正當防衛 49.216.86.35 08/24 11:33
※ 引述《Mopack22926 (阿翔)》之銘言:
: 新聞常常看到
: 今天兩個人打架
: 一邊都沒動手
: 一邊動手先打人
: 可是後面都會變成
: 兩個互告
: 不是兩邊都互告傷害
: 就是和解
: 是因為
: 什麼原因
: 打贏送法院
: 打輸送醫院
: 有八卦嗎
因為台灣的恐龍法官很多
你要等法律幫你討公道 還不如自己打回去
然後只要你有動手 你也很難說是正當防衛
法官會說你們是互毆
所以最後 懂的人就是自己幹回去 比誰打得比較兇
至於法律有啥用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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