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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pack22926 (阿翔)》之銘言: : 新聞常常看到 : 今天兩個人打架 : 一邊都沒動手 : 一邊動手先打人 : 可是後面都會變成 : 兩個互告 : 不是兩邊都互告傷害 : 就是和解 : 是因為 : 什麼原因 : 打贏送法院 : 打輸送醫院 : 有八卦嗎 因為台灣的恐龍法官很多 你要等法律幫你討公道 還不如自己打回去 然後只要你有動手 你也很難說是正當防衛 法官會說你們是互毆 所以最後 懂的人就是自己幹回去 比誰打得比較兇 至於法律有啥用 我不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70.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6005989.A.1AA.html
johnhmj: 台灣的法律沒有所謂的正當防衛 49.216.86.35 08/24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