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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32人被騙323萬!6旬翁供5帳戶淪洗錢工具
時間Tue Aug 26 18:56:23 2025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32人被騙323萬!6旬翁供5帳戶淪洗錢工具 辯稱「不知台灣詐騙猖獗」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67歲張姓老翁將名下5個帳號、密碼,任意交付給不詳人士,經詐騙集團取得並向32
人行騙,利用該帳戶取得323萬多元贓款,法院刑事依洗錢罪判他6月;另有1名李姓被害
人對他求償5萬7000元,張辯稱「不知台灣詐騙猖獗」,法院不採信判他全額給付,可上
訴。
檢警調查,張翁明知將金融帳戶提供陌生人使用,恐淪為洗錢工具,2023年9月25日到超
商將自己名下的5個帳戶、提款卡寄送給不詳人士,又以LINE傳送密碼,經詐騙集團取得
後,成員再以假投資股票詐騙李姓女子等32人。
台中地院刑事庭審酌,張翁無正當理由任意提供帳戶,經詐騙集團取得當作收贓款的人頭
帳戶,全案多達32人受騙,遭騙金額高達353萬多元,且張事後沒和被害人和解,犯後否
認、有前科,依洗錢罪判他6月,得易科罰金。
其中1名被害人李姓女子再提民事求償,她主張遭詐前後匯5萬元、7000元給到指定帳戶,
後來才驚覺受騙。李認為,張翁提供帳戶協助詐團掩飾、隱匿詐騙所得及詐欺所得來源、
去向,對張求償5萬7000元。
張翁辯稱,他僅有高工學歷,且年近70歲高齡,長期在越南工作「不知現金台灣詐騙猖獗
」,自己非行騙之人,也是老老實實本分上班的勞工,絕無漢詐騙集團有任何掛勾,他也
是被不詳人士騙,也受有薪資損失,同為受害者。
台中地院民事庭查,張翁和身分不詳,自稱「陳佳惠」、「張瑞鵬」人士不認識也未曾謀
面,更無法說明要求他提供帳戶的必要原因,仍恣意提供帳戶,顯與一般正當合法使用有
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張應給付李女5萬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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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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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mitengo: 這還不判他車裂! 27.242.160.56 08/26 18:57
推 netboy789: 可惜藍白要修法不能羈押詐騙203.204.231.138 08/26 18:58
推 salazopyrin: 笑死 這根本共犯吧 122.118.98.30 08/26 19:03
推 lime1207: 依洗錢罪判他6月,得易科罰金 223.139.35.106 08/26 19:05
推 rererere147: 這算少數能要回錢的案例吧? 218.166.76.215 08/26 19:08
→ toshiba5566: 綠汁黨都執政這麼久了 114.25.26.240 08/26 19:13
推 touchbird: 就共犯在那邊裝死 42.73.205.30 08/26 19:19
噓 derrick1220: 是ㄚDPP政府 執政近10年 都告訴人民 222.250.89.0 08/26 19:25
→ derrick1220: 台灣詐騙不猖獗ㄚ 222.250.89.0 08/26 19:25
→ derrick1220: 所以 這ㄚ北就被DPP騙啦 222.250.89.0 08/26 19:26
→ tamynumber1: 詐騙黨的詐騙辦公室 36.227.144.180 08/26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