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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omasya (thomasya)》之銘言: : 不知道各政府機關會怎麼認定前教育部次長的博論, : 如果這也算是自我抄襲,還有留外學者願意回台貢獻嗎? 怎麼又吵這個問題, 自我抄襲這個問題真的很無聊 原則就是不希望你一稿多投,同一個東西去期刊發表好幾次。 這就很常識性的理解 像什麼草稿版 部分研討會論文 畢業論文 這些都不太算是正式發表 當然別人也是不能抄襲,要引用 自己多半沒差 很多人畢業後才把畢業論文裡的東西發出來 你有看過有人因此 paper 引用自己畢業論文的嗎 (除非要引用畢業論文才有的細節才會發生) 就一般的學術認知 高虹安那個就不是抄襲 小智假如有真實參與寫作,其他作者沒意見,也不算抄襲 葉丙成這也不是抄襲 博論就是一個作品集 你把自己作品放到作品集有什麼問題... 我敢說理工科五成以上的博論都有自己發表照貼的情況 我是有在章節開頭先寫說,這是和XXX一起發表在OOO的paper啦 不過沒有的話,也沒什麼 至於高虹安被法院判輸, 那要葉丙成先因為有人說他抄襲去提告 才會知道法院怎麼看這個例子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37.207.10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6346654.A.579.html ※ 編輯: newwu (98.237.207.106 美國), 08/28/2025 10:06:29
rex9999: 你看那些會起鬨的都嘛學店沒寫過碩論 111.83.162.126 08/28 10:06
child1991: 綠能你不能 49.218.214.63 08/28 10:15
whitenoise: 現在照貼不可能啦,都要換句話說 42.77.1.58 08/28 10:21
可以 照貼的多得是 有些是直接貼paper 格式都不改, 教授覺得可以就可以 我不知道台灣是不是那麼死板 自己寫的東西,全部換句話說有什麼意思 有那個閒工夫教授還希望你多些一篇勒
wiston1419: 小智是自己的碩論跟別人碩論雷同欸 101.10.85.100 08/28 10:23
假如他是和余一起寫那篇, 那就不算抄襲,只是那個內容也沒有在碩論之外發表過 所以就算余當初也宣稱是一起寫的,還是會被質疑就是了。 舉個例子,A和B同實驗室,一起寫了篇paper, 照道理說兩個人都可以把paper放到畢業論文中
wiston1419: 我說台大的那篇喔 101.10.85.100 08/28 10:25
whitenoise: 以前老闆說OK就行是沒錯,不過現在有 42.77.1.58 08/28 10:29
whitenoise: 些系所規定還要跑turnitin論文比對佐 42.77.1.58 08/28 10:29
whitenoise: 證,所以老闆都會保守些,也是怕麻煩 42.77.1.58 08/28 10:29
wiston1419: 又不是他跟余是共同作者發過 再寫成 101.10.85.100 08/28 10:29
wiston1419: 碩論 這就標準的抄襲 101.10.85.100 08/28 10:29
whitenoise: 小智那個妥妥違反學倫 42.77.1.58 08/28 10:31
我是假設性討論, 現實來看當然是違反 可是假如他們真有一起寫, 就邏輯上,可能也不算抄襲 ※ 編輯: newwu (98.237.207.106 美國), 08/28/2025 10:36:01
b14011030: 林智堅是兩案,分別是中華科大、台大 49.214.10.130 08/28 12:05
b14011030: 碩論,兩案情況不一,不過都是妥妥的 49.214.10.130 08/28 12:05
b14011030: 抄襲。 49.214.10.130 08/28 12:05
b14011030: 中華科大一案是他的碩論大量直接複製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貼上其曾任研究助理的計畫之內容(計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畫結案報告出爐時間早於林的碩論),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然而他離共同作者遠得很,在該計畫的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地位是發問卷雜工,連自我抄襲都說不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上。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台大一案則是余、林兩人碩論高度重疊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余碩論出來的時間早於林,且林的指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導陳明通就是余的口委,基本上只有林 49.214.10.130 08/28 12:06
b14011030: 抄余的可能(因若是余抄林,陳當初即 49.214.10.130 08/28 12:07
b14011030: 可直接擋下余的論文)。此外,陳、林 49.214.10.130 08/28 12:07
b14011030: 只能拿出當初提供選舉資料給余作為研 49.214.10.130 08/28 12:07
b14011030: 究參考的事證,但拿不出是林先寫好論 49.214.10.130 08/28 12:07
b14011030: 文初稿然後分享給余or林余兩人共同合 49.214.10.130 08/28 12:07
b14011030: 作撰寫的證據,碩論是余獨立完成的應 49.214.10.130 08/28 12:07
b14011030: 無疑義。 49.214.10.130 08/28 12:07
xhung: 但台灣法官說高虹安抄襲... 49.216.22.78 08/28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