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nfan (阿宇律師)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檢察官為何不能認為 陳情案轉為研議是圖利
時間Tue Sep 2 16:14:31 2025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檢察官是法律專業 是相關大學科系中最懂法的人
: 即然是最懂法的人 那檢察官為何不能認為 陳情案轉為研議就是圖利?
: 你們其它老百姓有比檢察官懂法嗎?
: 人家律師都沒說話了 你們在喊燒什麼?
這題很簡單 最基本的訴訟法觀念能解
研議並不表示一定會受有利益
誰保證研議完一定會變好?說不定還變差
又不是民進黨綠能的研議
一定保證讓民進黨貪到
既然不保證結果利益
那就不能認有利可圖啊
那圖利罪要如何成立
難不成同時成立圖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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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olonius: 不說還以為研議是推脫之詞 政院研議的 101.139.94.221 09/02 16:19
→ Solonius: 法規範有哪個出結果的 101.139.94.221 09/02 16:19
→ repuslin: 檢察官說送研議就是圖利 49.214.3.108 09/0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