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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gotto (巴松)》之銘言: : 前一陣子有關要刪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 好像在網路上吵得很兇 : 想說現在很多夫妻都不生小孩 : 遺產卻沒有辦法完全給另一半 ^^^^^^^^^^^^^^^^^^^^^^^^ : 只能讓自己的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分配遺產 ^^^^^^^^^^^^^^^^^^^^^^^^^^^^^^^^^^ 所以? 每個人的遺產,都是百分百自己或者與配偶賺來的? 父母遺產或者生前給子女的贈與的部分,通通沒有? 另外,遺產法以外,還有扶養法: ***** 《民法》 第 四 編 親屬 第 五 章 扶養 第 1114 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 親屬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遠不僅限於遺產繼承,自己看到某條 法律不滿意,就嚷嚷要把那條法律暗照自己意思修定,完全沒有意識到, 不同法條之間彼此有關係,改動任何一條法律的任何部分,都可能牽涉到 其他法條的相關部分。 : 當時我想 : 既然不生小孩是主流 不生小孩是主流,所以? 所以生小孩的人活該必須聽任法律給不生小孩的人修定? : 這種提案應該會很快就會進入國會殿堂討論 : 但是剛剛去搜尋 : 發現結果是未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線上連署都過不了 : 我想 : 大概這種提案根本就是少數人在吵 : 難道大多數的人覺得不生小孩的夫妻 : 財產由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分配 : 這種制度很合理嗎? 怎樣叫做合理? 關於權利義務的法律規定,怎樣才叫做合理? 自己佔便宜的法條就大聲鼓吹是合理的, 克予自己義務的法條就大聲鼓譟是不合理的? 就像我國女權主義糞仔,大聲疾呼女人和男人: 在職場上應該同工同酬 因為? 因為男女的天生差異不會造成工作能力的差異,所以報酬和負擔應該平等。 奇怪咧! 軍人也是一種職業,怎麼《兵役法》規定,只有成年且健康條件合格男人有 義務服兵役的時候,我國女權糞仔沒有跳出來吹喇叭說這是歧視我國女人的規 定? 甚至有些女人毫不羞恥的譏笑要求男女平等的男人沒有擔當,拿著這種過時 父權主義的歧視女人的觀念,反過來歧視現在的男人? : 還是大部分的台灣人覺得現行制度沒什麼不對呢? 你自己不是都提了? 連署要求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人數不夠? 為啥不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20.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6919319.A.012.html
winterson: 有些人就是都是別人的錯118.232.109.210 09/04 08:16
EarlyInMay: 前面蠻合理的 不過台灣蠻多女性主義 118.160.46.234 09/04 13:17
EarlyInMay: 者主張女性義務役的 特別是台灣女性主 118.160.46.234 09/04 13:17
EarlyInMay: 義和台派蠻重疊的 這一點就比較像你是 118.160.46.234 09/04 13:17
EarlyInMay: 無知糞仔了 多查查 118.160.46.234 09/04 13:17
maze719: 合理,那兄弟姐妹繼承父母的怎處理 1.163.32.184 09/15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