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x4rockman: 民進黨不會管你法律怎麼寫 42.77.229.71 09/05 20:18
推 olaqe: 趕緊修法 修成有必要就羈押啊123.193.235.208 09/05 20:18
→ olaqe: 15個月根本笑死 多少壞人就被放出來123.193.235.208 09/05 20:19
推 chasegirl: 民進黨說了算 27.247.101.213 09/05 20:19
推 wwewcwwwf: 先交保反而落人口實 羈押期滿還押 61.231.146.99 09/05 20:20
推 dangercat5: 整個過程都亂搞了 有差這點小事 101.10.81.217 09/05 20:20
→ angellll: 去年到今年都跑幾個民進黨金主了 111.243.91.146 09/05 20:20
推 jimmy155590: 黨說你有罪就有罪 27.51.145.116 09/05 20:20
→ wwewcwwwf: 羈押期過了還持續押 人民就會反抗了 61.231.146.99 09/05 20:20
→ angellll: 唯一一個壓滿的是沒金流的 111.243.91.146 09/05 20:21
噓 asukawife: 你都看到第八項了 看第九項很難嗎== 49.216.177.184 09/05 20:21
推 KEYSOLIDER: 我們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42.72.77.170 09/05 20:22
→ olaqe: 除惡務盡 何況不認罪就應該一直押一直押123.193.235.208 09/05 20:22
推 powerggyy: 知道為什麼要大8免了嗎 要修15上限吧 218.34.173.163 09/05 20:23
推 jccherng: 直接槍斃不是更快 36.235.74.237 09/05 20:24
噓 winner0940: 幹怎沒關到死,超越藍綠垃圾的大垃圾 61.224.101.142 09/05 20:26
→ tm731531: 保金是可以談的 203.121.248.44 09/05 20:28
推 anly888: 死了就變神主牌了喔~~~藍白合 61.64.208.253 09/05 20:29
→ anly888: 還不搞死民進黨 61.64.208.253 09/05 20:30
推 qDaniel: 沒有衝突啊 羈押期滿前想出來就是交保 1.163.84.100 09/05 20:31
→ qDaniel: 羈押期滿未裁判就是無罪且不得繼續羈押 1.163.84.100 09/05 20:31
這是我的問題,但還是很多問題
※ 編輯: gueswmi (125.224.155.102 臺灣), 09/05/2025 20:36:03
推 killeryuan: 看有沒有党證 39.10.30.33 09/05 20:36
→ b9211173: 給你15個月 搜不到證據不就無罪嗎? 111.249.19.76 09/05 20:36
→ b9211173: 搜不到證據就是廢物還要押人取供? 111.249.19.76 09/05 20:37
→ gueswmi: 應該很多人也在想這問題 ㄎㄎ125.224.155.102 09/05 20:38
噓 Qoo20811: 無罪三小 又還沒宣判 簡單說就是羈押上 223.141.143.2 09/05 20:53
→ Qoo20811: 限期滿就沒有繼續羈押的法源基礎只能無 223.141.143.2 09/05 20:53
→ Qoo20811: 保請回 223.141.143.2 09/05 20:53
→ Qoo20811: 這樣做就是避免檢調和法官一直拖 223.141.143.2 09/05 20:54
→ spadenet: 上面不是有人回你了,看第9項啊 36.239.233.149 09/05 20:55
→ spadenet: 第8項的適用前提是「未逾第5項延押期間 36.239.233.149 09/05 20:59
→ spadenet: 」 36.239.233.149 09/05 20:59
第九項的應即 釋放被告。是無條件,還是繼續有條件?
法律明確性是?法律字字斟酌,我是找不到100%解答
當然一審在期限內判決出來,我的問題自然沒了
判決未出時 推定無罪 沒錯吧
簡單的說 第九項應即釋放被告 問AI的結果是鬼打牆
這就是我講的台灣法律喜歡弄得模擬兩可
被反撲了怪司法不公
簡單說串證行為這個字眼
你也不用拿掉,用更明確的白話行為法律詞彙
就能避免今天無限雞鴨大餐
※ 編輯: gueswmi (125.224.155.102 臺灣), 09/05/2025 21:22:34
→ Qoo20811: 前項繼續羈押之期間自視為撤銷羈押之日 223.141.143.2 09/05 21:21
→ Qoo20811: 起算,以二月為限,不得延長。繼續羈押 223.141.143.2 09/05 21:21
→ Qoo20811: 期間屆滿者,應即釋放被告。 關鍵字 不 223.141.143.2 09/05 21:21
→ Qoo20811: 得延長 應即釋放被告 不難懂吧 223.141.143.2 09/05 21:21
→ Qoo20811: 不得延長 怎麼會有條件 羈押是限制自由 223.141.143.2 09/05 21:23
→ Qoo20811: 於審判期間最重的手段 自然不能被濫用 223.141.143.2 09/05 21:23
→ Qoo20811: 才會有次數限制 223.141.143.2 09/05 21:23
我的問題是 將羈押手段轉換 具保責付電子監控這種侵犯人權的措施,
第9項 期滿釋放後 還能適用?
※ 編輯: gueswmi (125.224.155.102 臺灣), 09/05/2025 21:28:48
推 maxinehou: 不然他幹嘛這樣寫 1.171.146.225 09/05 21:34
→ yashiro: 繼續關啊!關十年民進黨選情就爛十年 42.73.9.21 09/05 21:47
推 Lumbereddy: 把第九項放上來一起討論? 49.217.130.113 09/05 21:51
→ ww9022039: 綠共說了算 123.192.216.48 09/05 21:55
噓 photoless: 簡單地說 綠色死全家114.136.231.208 09/05 22:03
推 tbere2002: 我們綠色 不用看法條 220.132.243.83 09/05 22:04
→ Qoo20811: 羈押期滿後 就不存在羈押這個手段 116.241.130.28 09/05 22:26
→ Qoo20811: 因此刑訴法110條代替羈押的手段就不存在 116.241.130.28 09/05 22:26
講白話點,羈押大餐17個月,你還沒法進入下一輪
你已經沒權力侵犯,限制他人人權了?
※ 編輯: gueswmi (125.224.155.102 臺灣), 09/06/2025 00:05:40
※ 編輯: gueswmi (125.224.155.102 臺灣), 09/06/2025 00:18:55
→ HAYABUSA1207: 台灣執行上好像並沒有照規則走 118.169.238.49 09/06 01:59
→ virus2007: 台灣司法就是這麼可笑 101.9.201.21 09/06 08:53
噓 steven869200: 傻傻的 就算給你無保又怎樣 他案羈 1.170.107.128 09/06 15:16
→ steven869200: 押就好了啊 再關你15個月 1.170.107.128 09/06 15:16
→ ez111111: 党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58.114.217.83 09/06 15:24
→ kevin552216: 邱和順 從羈押到一審判決才三個月啦 42.73.129.126 09/06 16:01
→ kevin552216: ,chatgpt亂答你就信? 42.73.129.126 09/06 16:02
→ kevin552216: 你要查的是偵查中中羈押的 42.73.129.126 09/06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