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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ssan168 (pingGO)》之銘言: : 上次看過拿了一個冰箱,判你10年。200多塊,判了8年。 : 有些貪了幾十億,可以交保後逃跑。 : 到底有沒有權力,寫了一些理由後,判你28年? : 這種狀況,一般人可以接受嗎? 法官可以在沒證據之下,判你28年刑期嗎(不行) 法官有沒有權力,寫了一些理由後(不行) 因為法官只負責判 提告是檢察官的事情 檢察官可以寫一些理由判28年刑期 要不要信是法官的事情 責任是分開的 檢察官負責提,要不要信是法官的事情 法官只負責判,刑期範圍是檢察官提供的 但只要打通檢察官跟法官,等於要判誰就能判誰 現實上應該做不到吧,應該做不到吧,該做不到吧,做不到吧 不是喔,不是這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9.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7121954.A.4E6.html
caity: 不一定,這場看起來法官根本檢察官小弟 223.139.90.28 09/06 09:32
pippen2002: 日劇都演過了!!99.9% 203.75.79.115 09/0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