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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物交回收隊後 就屬公物了 這玩意集中後會統一標售 所得資金需繳國庫 所以你把可以賣錢繳庫的東西幹走 實際上就是侵占公款 因為偷賣、竊取回收物 被抓去判刑的 垃圾回收隊員前例一大堆 不可能說你不知道就沒事的 不過沒被告 自己跑去自首倒是少見 認知錯亂???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給誰又不是重點 : 重點是這個人把屬於環保局的東西佔為己用 : 觸犯「侵占非公用 私有財罪」。 : 北市環保局規定,清潔人員不得擅自占有或處分回收物。 : 法律對於公務員貪污行為本來就都屬於重刑 : 最莫名的是環保局發現後要求他繳回來。 : 也沒有主動去提告這個清潔員。 : 別人可能想睜一隻眼 閉一眼算了 : 結果這個人跑去自首………… : 整個莫名奇妙 : 到最後檢察官清查相關法律還有證據,還真的違法了,也只能依照規定起訴了。 : 總不可能要檢察官吃案吧 : 不過檢察官也在起訴書中明確表示,黃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首與自白、以及 : 第12條情節輕微等減刑規定,建議法院從輕處理。 : 若法院採納,黃男最終可能僅面臨2年以下徒刑,甚至有望緩刑,免於入監。 : 應該不會被關啦 :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993522 : : 舊電鍋「殘值不到33元」送拾荒婦 暖心清潔員涉貪遭訴 : : 2025-09-09 15:00 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 : 北市府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去年7月清運垃圾時,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帶回家,測試 : 能 : : 正常使用後送給新北新莊一名婦人使用,檢廉介入認定黃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侵占非公 : 用 : : 私有財罪」,考量黃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 : 檢廉調查,黃男是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北投區清潔隊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6時許清運垃 : 圾 : : 時,見隨車清運的大同電鍋好像仍可使用,便將電鍋拿到自己的貨車上,帶回家測試確 : 認 : : 仍可使用後,又送給新北市一名身分不詳的婦人使用。 : : 黃男事後向廉政官自首案情,並繳回當初收獲的電鍋,檢方清查相關筆錄、案件影像、 : 北 : : 市府環保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等,認定該電鍋殘值雖僅剩32.56元,但黃男仍涉嫌違反 : 貪 : : 汙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罪」,偵結起訴,但考量黃男犯後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 : , : : 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 : 士林地方法院今早開庭準備,黃男出庭坦承犯行,庭後他向媒體表示,起初測試電鍋能 : 正 : : 常使用,就送給拾荒老婦用來煮飯度日,「沒想到那麼嚴重」;貪汙治罪條例規定,竊 : 占 : : 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者,可處5年以上徒刑,得併科3000萬以下罰金。 : : === : : 這本刑比詐騙好幾億的還重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3090RA9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8.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7404103.A.EBF.html
johnhmj: 該修法了吧?司改咧? 101.12.86.9 09/09 15:49
Leo4891: 丟垃圾車後就變成了公物 原來如此 1.160.97.68 09/09 15:53
frank0927: 這要怎麼修,原本法律就很合理,只是這 42.70.11.237 09/09 15:54
frank0927: 次價值很少+給弱勢兼自首才讓事情看起 42.70.11.237 09/09 15:54
frank0927: 來不嚴重 42.70.11.237 09/09 15:54
koreawargod: 自己自首大概是有同事想去告發 111.71.213.15 09/09 15:56
sustainer123: 為了30幾塊打官司不就浪費社會資源 223.137.131.61 09/09 15:57
hensel: 是不能簽結嗎? 42.73.242.29 09/09 15:58
frank0927: 也不是這樣說,相反例子就是美國一定金 42.70.11.237 09/09 16:00
frank0927: 額下零元購不會抓 42.70.11.237 09/09 16:00
zxcz1471: 實際上這種事也並非上垃圾車就變公物 不 1.164.160.239 09/09 16:01
zxcz1471: 然那些丟金子鈔票之類的根本就不用還給 1.164.160.239 09/09 16:01
magamanzero: 是的 所以很多人會跟垃圾車搶回收 60.248.126.193 09/09 16:02
zxcz1471: 民眾就是 只能說 這法律裁量可大可小 真 1.164.160.239 09/09 16:02
magamanzero: 因為一上車 你就不能拿了... 60.248.126.193 09/09 16:02
zxcz1471: 的要雙標重判/輕判都能找到理由的 1.164.160.239 09/09 16:03
magamanzero: 法律改30元以下 0元購好了 wwww 60.248.126.193 09/09 16:04
magamanzero: 但這樣會一堆人搶回收車 很不方便 60.248.126.193 09/09 16:04
darkholy: 收上車就變公物是誰規定的?223.138.114.236 09/09 16:09
winglight: 或是定個正式流程來解決一些爭議 42.79.178.11 09/09 16:11
xhl12000: 法律很合理呀,看來有人沒遇過低端搞事 49.216.191.64 09/09 16:16
VVizZ: 想吃牢飯220.130.142.210 09/09 16:22
cvnn: 同理 那是人家丟的 誰允許你拿去賣?賣了利 223.137.67.18 09/09 16:44
cvnn: 益也未歸還原主 同樣也是侵佔 根本檢方亂搞 223.137.67.18 09/09 16:44
qq204: 原來如此,那電池丟垃圾車燒起來關我屁事 114.33.50.31 09/09 17:46
qq204: 那是公家的電池,又不是我的 114.33.50.31 09/09 17:47
d1438a: 樓上邏輯合理 112.104.12.38 09/09 21:02
enjoyyou: 法規不明訂就是隨司法人員心證嚕 呵呵 60.249.146.33 09/10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