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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 王定傳 3.完整新聞標題: 施威全控檢察總長子弟兵偵訊涉政治審查 最高檢:誤導社會視聽 4.完整新聞內文: 菱傳媒董事長施威全今在臉書或向媒體投書指:「檢察總長邢泰釗辦案有顏色,子弟兵也 是」,內文指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貪污案的檢察官,藉傳訊他作證干預言論自由、進行 政治審查;最高檢察署認為該文嚴重誤導社會視聽,發布新聞指,最高檢察署及總長從未 接觸或參與文章所述相關事由,若檢察官涉有違法失職事宜,請提出證據向相關單位檢舉 或告發,不應自行渲染、揣測,無故牽連不相關公務機關及公務員,誤導國人。 最高檢表示,每一個人,不論民衆、公務員或司法人員,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檢察官 是獨立辦案的專業人士,於開庭執行職務時,依法應全程錄音錄影,如該檢察官涉有違法 失職事宜,請該位民間人士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若該民間人士握有檢察官具體違法事證 ,也歡迎其向外界公布,以昭公信;不應自行渲染、揣測,無故牽連不相關的公務機關及 公務員,誤導國人。 最高檢並呼籲各界,目前相關個案仍於台北地院審理中,儘管相關人士各有看法,惟國人 仍應保持理性判斷,不要受外界無謂的渲染干擾。 施威全臉書文章指:「邢泰釗辦案有顏色,子弟兵也是。辦柯文哲案檢察官傳我當證人, 從被傳到訊問只覺莫名其妙,到底我與此案有何一絲一毫牽連?檢察官提示我針對此案寫 的評論文字,我文章裡批評檢察官搞錯都市計畫法,檢察官問說是誰要我寫?誰支付稿費 ?稿費付到何方?問題很無厘頭」、「我據實回答:我碩士念建築與城鄉所,博士念法律 ,論文寫都市計畫法,針對京華城案,有資格、也敢論法理主張柯文哲無罪,這是專業上 的堅持。且從念書時寫專欄至今,從沒人敢要求我寫什麼題目。回辯之餘我恍然大悟,原 來檢座對文章不滿,勞師動眾耗費公家資源只為警告我」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72418 6.備註: 所以一個非相關人士 為啥會被傳喚 不用去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05.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7420400.A.A2F.html
matlab1106: 這回應跟衛福部那個差在哪? 36.236.55.55 09/09 20:21
belucky: 推 有風骨 27.242.99.222 09/09 20:21
treeeasy: 不下架民進黨,整肅不了這些人 118.169.94.69 09/09 20:21
simultaneous: 笑死人 很急喔 42.77.141.159 09/09 20:22
JackyHung: 得罪黨還想跑,沒這麼容易111.248.128.253 09/09 20:22
zephyr105: 真滴可怕 223.136.225.42 09/09 20:22
puritylife: 翻譯:不爽你去檢舉檢察官啊 219.70.196.116 09/09 20:22
helloffx: 這些人真的噁心到我了 101.10.239.225 09/09 20:23
mirrorlee: 所以有沒有傳他去問案嘛 218.172.12.250 09/09 20:27
cvnn: 萊爾校長御用東廠 根本無法無天 223.137.67.18 09/09 20:28
psion: 施威全是極少數從學運出身還能不失初心的173.230.166.156 09/09 20:28
puritylife: 傳了又如何 他都說你有證據就去檢舉 219.70.196.116 09/09 20:30
maltum: 笑死,各路雜魚發文這些政府機關都要回應 114.24.38.25 09/09 20:35
toshiba5566: 噁心的垃圾鬼島司法 114.25.29.232 09/09 20:35
www8787: 綠共不死刑 狗官根本也不會怕 1.160.153.168 09/09 20:51
capitalofz: 東廠之心 路人皆知 36.229.24.185 09/09 21:25
mankaro: 沒有党證還敢批評朝廷 101.10.104.244 09/09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