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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itaha (球棒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不只徐國城 13委員、市府官員曾提京華城案適法性有疑義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委員徐國城今出庭作證,表示自己反對京華城的提案,認為京華 : 容積率560%是法律規定,不容變更,並證實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忽視委員反對意見。本 : 整理過去京華城案在專家諮詢會議、都委會審議期間,有13名委員、市府官員表達適法 : 有疑義,其中曾光宗更明確點出,京華城訴求於法無據,不應送都委會。 : 2020年10月12日,專家諮詢會議紀錄明示,京華城非都更案件,容積獎勵申請已違反都 : 條例等法令。 不是申請都更獎勵。 : .都發局都市設計科代表劉惠芳、李建輝:檢視過往都市計畫案件的設計準則,在生態 : 智慧建築、充電停車位等,未曾提供額外容積獎勵,且依都市更新法源申請的獎勵項目 : 是由都市更新審議核實給予,不涉及都市設計審議程序,本案申請項目的適宜性,建請 : 請單位再行斟酌。 都計獎勵,非都更也非都設。 : .都發局都市更新處代表邱于真:本計畫草案所列容積獎勵額度的法源是為鼓勵都市更 : 老舊建物改建,本案非都市更新案建,得否引用更新法源有疑義,且京華城基地上不適 : 自劃評估標準。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時,更新處出席代表,未提出異議。 : .委員劉玉山:本案非都市更新案件,法源不宜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該法 : 為參考性質。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委員白仁德:本案不符合法令定義的都市更新地區。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惟前日出庭作證並未指違法,且支持區域發展。 : .委員徐國城:本案非都更地區,但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容積獎勵項目的 : 法性需再釐清。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指示本案送大會之小組召集人,今日表示未提反對意見。 : .委員林志崧:法源部分,本案非都市更新地區,容獎比例及額度不宜引用都市更新建 : 容積獎勵辦法,且公益性說明不足,缺乏周邊區域公益性或帶動整體發展契機。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2020年12月24日,都委會775次會議,彭振聲於都委會不顧反對意見執意推案。 : .委員曾光宗:申請單位一直希望市府開無限期動白支票,想要多少樓地板面積自己填 : 心態很不對,個人堅決反對申請人提的方案。此外,京華城就回復120284平方公尺樓地 : 面積,已違背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認定,且訴求於法無據,不應再送都委會以765、7 68 : 次會議進行研議,續行不合法的容積獎勵申請。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委員宋鎮邁:同意曾光宗提醒的,本案不適用本市土管條例、都更條例、危老條例, : 華城卻要申請相關容積獎勵,顯非適法。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請假,未於下次會議確認會議記錄時提出異議) : .委員郭中瑞:本案一昧地爭取容積,可能對整體環境不是很好,建議申請單位再跟建 : 師重新討論。 非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 : 2021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許多委員提及,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沒有任何 : 令依據。 : .委員何芳子:本案不是都市更新地區,要依照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及都市更新 : 例的規定申請容獎,是不符合的。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 .委員黃台生:申請單位提案理由是因為其他獎勵項目沒辦法辦到,所以希望引用都更 : 例的規定,但這個案子不適用都更條例,這部分有問題,有法的問題,不適有對價關係 : 委會就可以給獎勵,都委會給予獎勵也要依法給予,除了對價關係,是依據什麼法令?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 .委員馮正民:本案不適用現行法令,過去沒有特例,在符合什麼樣的公益性、對價性 : 適法性下,可以給予容獎,第一還是回到適法性怎麼解釋?可不可以準用?過去有無特 : ?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 .法務局代表王道蕙:回應委員疑問,都委會審議的權限是否可以超越法規部分,依照 :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其職掌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時,法務局出席代表,當日未提出反對意見。 之前庭審都說過了,審議本來就是讓委員提出疑慮跟意見,若無妥善回覆,都委會怎會通 過?就是都有回覆了,才有本案第783大會通過。 本案第783大會通過委員除了上述,還有6位委員,也同樣未提出反對意見。 三民自硬要凹,不理解都市計畫審議流程,如此誆騙洗腦人民,真可恥。 又這時評論法庭案件就不違法了,柯P反對北檢的評論就不行,北檢真把自己當神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94.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7424060.A.BC4.html
duo05182: 黨報就是出來帶風向的阿122.118.158.204 09/09 21:25
LFD: 沒有反對意見的就全都是共犯,應該調查有沒1.170.128.120 09/09 21:25
LFD: 有收受違法金錢1.170.128.120 09/09 21:25
vow70: 會議最後決議就是通過,共識決又不是一致決23.108.96.79 09/09 21:25
vow70: 多數委員都覺得合法,少數反對被北犬當寶 23.108.96.79 09/09 21:27
MicroB: https://imgur.com/cPSzcpv50.126.65.181 09/09 21:50
kimkim9988: 真的臭不可聞,原來長期以來台灣書法 61.61.166.199 09/09 21:55
kimkim9988: 是這樣辦案的喔?61.61.166.199 09/09 21:55
kimkim9988: 大家以為只有柯案這樣搞嗎?我合理懷 61.61.166.199 09/09 21:56
kimkim9988: 疑過去長期都這樣搞?61.61.166.199 09/09 21:56
grosjeanyang: 委員只是給建議 沒有做最後決定 39.9.35.101 09/09 23:44
grosjeanyang: 做出決定的那個人也被抓了39.9.35.101 09/09 23:44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九條  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及討論之案件,應依會議方式進行,非有過半數以上委員之出席不得 開會,並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 共識決!!不是主席決,也不是一致決。 ※ 編輯: treeeasy (118.169.94.69 臺灣), 09/10/2025 00:49:55
cloudsub: 入魔太深的青鳥不管啦,釋憲難道會因為 49.216.254.95 09/10 09:15
cloudsub: 有不同意見書而違法嗎?立法院表決,難 49.216.254.95 09/10 09:15
cloudsub: 道會因為40%表決不贏就違憲嗎?欸,這個 49.216.254.95 09/10 09:15
cloudsub: 好像真的會 49.216.254.95 09/10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