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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邏輯,法律無罪推定不是才合理? 譬如,我只是嫌疑人,我還是無罪, 沒有實質的證據之前,我應該享有正常的人權 就算我嫌疑重大,並且有實質證據被羈押在看守所 還沒被判刑,也還不是犯人 應該也要給我一個舒服被羈押的場所才對? 頂多就像軟禁,我還是可以有叫外賣的權利 國家羈押我,我還不是犯人,侵犯我的自由, 就應該提供我舒服的有冷氣的場所? 國外這麼講人權 不知道國外被羈押的場所是否舒服?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0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7548238.A.F18.html
AustinRivers: 沒辦法啊 為了破案 39.9.72.49 09/11 07:51
preisner: 樓下說:不爽去中國啊 60.248.161.28 09/11 07:51
babuarea: 有黨證外役監,沒黨證看守所123.110.254.137 09/11 07:52
forwhatZ: 逼供呀 39.12.64.193 09/11 08:07
bear369: 現在查案方法比以前多和科學,還在搞押人 124.6.26.92 09/11 08:08
bear369: 取供 124.6.26.92 09/11 08:08
caity: 押人取供,折磨你 223.139.90.28 09/11 08:12
amou1030: 押人取供通常是沒證據115.165.205.124 09/11 08:20
amou1030: 這是最垃圾的做法115.165.205.124 09/11 08:20
amou1030: 頂多只能傳喚來問案,一天最多幾小115.165.205.124 09/11 08:21
amou1030: 時就要放人115.165.205.124 09/11 08:21
yayawoliyau: 嗯嗯,鄭捷定讞前也不能羈押 42.77.210.207 09/11 08:22
lulumii: 定罪也不能遏止犯罪 為什麼要定罪 111.248.99.102 09/1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