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us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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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陳怡君交保雙標? 徐國勇化身律
時間Mon Sep 15 16:45:14 2025
原文43
大家可看看今年八月廖震老師對於北檢無限抗告的看法
[廖震老師時事評論] 北檢的無限抗告侵害柯文哲的基本人權
重點: 北院與高院也許都只是想要順利的完成「審理計畫」,但是不是忘記羈押是侵害被
告的法律權利呢?
本片為8月上片,高院駁回被告提抗告,延長羈押至十月,說明了高院當時肯定北院的延
長羈押決定,來看看當時北院的裁決說了什麼?
1. 7/21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延押兩個月並禁見
2. [觀念釐清]法院對於強制處分的「裁決」,目的在於判斷有沒有實行羈押的「必要」
,並非認定有無犯罪的實體審判 => 被羈押不一定有罪,沒被羈押不一定無罪,媒體整天
抹黑被羈押就是有罪是胡說八道
3. 所以一個刑事案件的重點應該是偵查中的羈押而不是審判中的羈押 => 偵查中的羈押
才能保存證據並起訴,但是柯文哲則是起訴後仍遭到長期羈押
4. 北院裁決柯文哲等涉犯貪污罪等,有逃亡的可能,這個理由重複多次,也就是黃國昌
常說的複製貼上
5. 法院審酌尚有證人未詰問完成,若放出柯文哲等人,則有可能透過權勢影響證人證詞
=> 實質影響力說,如果只是這個考量,那兩人不到所有證人詰問完成都不可能出來了,
不合理
6. 但法院實際上在擬定「審理計畫」,達到穩健的審理結果 => 意思是說,北院的目標
是完成案件審理,在完成前不要受到干擾(被告影響證人、或者北檢抗告等等),所以北
院在裁決書上寫「證人詰問完成時間可期」
7. [白話文] 北院的意思就是,拜託,本案很複雜,院方loading很大,你們不要來亂,
趕快讓我按照我排的計畫審理完成 => 意即讓北院盡快完成證人詰問,發揮證人證詞的「
證述價值」
8. 但是北院這種方式忽略了強制處分是刑訴法中最嚴重的手段,必須要做爲最後的環節
來實施 => 羈押是侵害人權的方式
9. [觀念釐清] 有些人會提許芷瑜未到案,所以要繼續羈押。這並不符合強制處分的精神
,難道他永遠不回來,柯文哲等人永遠被羈押嗎?因為羈押與否「不是有罪與否」,沒定
讞就不應該無限羈押,不要忘記這個大原則
10. 所以院方審理計畫的安排,能不能犧牲被告的正當法律權利,這才是本案的最大問題
11. 所以當北院想要好好審理本案,當然不想要有任何事情干擾(包含北檢的無限抗告)
。同理,高院也不想在沒看到齊全罪證的情況下讓本案不斷地拖下去,所以北院跟高院都
配合了北檢?=> 沒有人能知道,各位要自己觀察
12. 人性的微光,哪怕只有一點點,希望北院跟高院不要忘記被告的基本法律權利。審理
中的羈押與否,法院才是關鍵
13. 未來我國應好好檢討偵查中羈押與審判中羈押的制度,應敦促檢察官盡早鞏固證據再
起訴=> 北檢不應該起訴後了還在找證據,還害柯文哲繼續被羈押
以上資料來自廖震老師頻道
押之呼吸拾貳の型,求刑28年?真的有無限抗告流嗎?|#廖震談時事 EP76
https://youtu.be/TeNWh_8WKSo?si=c-bl7avAQW2QgqZi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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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4vu6: 無限抗告要怎麼侵害到人權 標題就沒道理 114.45.165.1 09/15 16:46
無限抗告讓被告無限羈押是不是侵害人權?定讞了嗎?
※ 編輯: astushi (42.73.84.180 臺灣), 09/15/2025 16:47:52
→ KuRaZuHa: 青鳥真的笑死人 61.57.97.237 09/15 16:49
→ ziso: 押在裡面出不來原來沒侵害到人權啊???211.72.185.125 09/15 16:49
推 kenash: 對啊,北檢可以無限抗告沒問題,你北院高101.12.145.136 09/15 16:50
→ kenash: 院自己要跟著走啊,不會駁回嗎?101.12.145.136 09/15 16:50
唉,地院有他的難處在
可以理解但不能接受
→ su4vu6: 所以是無限羈押 而不是無限抗告114.45.165.1 09/15 16:51
→ su4vu6: 果然 標題就是沒啥道理114.45.165.1 09/15 16:51
地院判交保,甚至無保請回
當初喊要無限抗告讓柯文哲被羈押的是你還是我 還是林俊言?
→ kenash: 所以不是只北檢而已,是整個司法都在爛,101.12.145.136 09/15 16:51
→ kenash: 不要說什麼少數的北犬,是全部都爛 101.12.145.136 09/15 16:51
我個人覺得都有好人 也都有壞人
我國不三不四的法律問題太多 卻一直沒有人好好討論
以審判中羈押為例,法務部有做過研究
但是沒有結果
※ 編輯: astushi (42.73.84.180 臺灣), 09/15/2025 16:54:58
→ hina5611: 不是哦 不是這樣的 談法律問題就不對了 61.221.54.92 09/15 16:55
→ hina5611: 因為這是政治問題 嘻嘻 61.221.54.92 09/15 16:56
推 kenash: 司法現在的問題是,同一張卷,可以無保請 101.12.145.136 09/15 16:56
→ kenash: 回,也可以無限羈押,反正換個聽話的犬 101.12.145.136 09/15 16:56
推 revise: 沒定罪可以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一年,那個有 42.72.145.24 09/15 16:57
→ revise: 正常人權的國家會這樣搞? 42.72.145.24 09/15 16:57
→ kenash: 看台派的論述,就知道... 101.12.145.136 09/15 16:57
推 mightymouse: 偵查中羈押很正常,審理中羈押完全 36.229.47.185 09/15 16:58
→ mightymouse: 沒道理 36.229.47.185 09/15 16:58
推 nFONn: 一樓到處被打臉,哈哈 114.37.213.151 09/15 17:31
推 ch682001: 總是有人喜歡把臉伸出來被人打☺ 1.171.132.241 09/16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