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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刑法罪責降低到11歲的 理由在其他篇有說過 現在廢死的一個大問題就是在於 法官只管能否教化 不管教化 不論是精神病,還是未成年 既然都非意外殺人了 既然你法官都認定他有教化之可能了 那該有的教化程序是否要獨立出來呢? 我覺得大可以引進中國死緩制度 判個死緩 然後送人犯去特別的,特製化的教化教程之中 由心理學家、精神疾病學家、犯罪學家共同設計與評定 如果他們認為可以回歸社會 那就回歸 但回歸了,還犯罪,那就別屁話,該槍決槍決啊 現在制度講白了就是管殺不管埋 都說能教化 沒有一個具體的教程 沒有一個科學化的評定 就說能教化 萬一你法官搞錯呢? 那就算被害人衰 第二次我法官照樣判可以教化也沒差 這問題不解決 我永遠不可能支持廢死的 只有廢死,才是真正能達到零再犯率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7.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166274.A.1A9.html
hatako: 你是對的 但會有智障說中國好那你去中國阿 211.22.151.96 09/18 11:33
Golgo13: 死緩不錯 1.174.85.65 09/1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