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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eeeasy (無)》之銘言: : 去從事政治工作使用(活動,人員薪資等),而且沒有違法行為,那就不是貪污也不涉 : 利也不涉侵占。 : 我們從來沒有說過完全沒有違法,但最多就只是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之虞 43 講一百萬次了,違背職務收賄罪的成立條件: 1. 要有對價關係: 我請你幫忙讓我獲得原本不屬於我的利益,然後我付出對應的報酬, 這叫對價關係 2. 雙方要有期約關係,要雙方合意: 總不能我直接送錢去你家,再打電話檢舉你收賄吧 ?為了避免故意栽贓,雙方要有合意的期約關係,舉證上要有期約的對話紀錄、錄音、交 錢行為等等(ex 林益世被錄音到要求3323、賴素如被監聽到要「十朵小花」) 3. 賄金要符合比例: 總不能我要你幫忙,最後寫一個春聯送你當作酬謝這樣被叫做收賄 吧? 4. 金流: 帳本可以是證據,但不是決定性的證據。如前述,如果有人惡意栽贓,寫了紀 錄沒有執行然後去檢舉呢?收賄這是本刑七年以上的重罪,如偉大的裁判長前天說的,庭 審對於犯罪事實的裁定是很嚴謹的。所以最重要的證據,也就是為何柯文哲可以說服我他 是清白的原因,就是至今找不到那1500萬「實體」的錢(包含銀行金流)。 錢不可能不見,只要有,就一定會在合意「雙方」的帳目中找到,注意喔,是「雙方」, 錢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交給柯文哲,也不可能憑空消失好嗎。至今重矚案件只有陳水扁的 龍潭購地案是在找不到金錢的狀況下判刑定讞 PS.徐永明案是個例外,檢方確實監聽到徐要求李恆隆捐錢給時力當作報酬,但最後李恆 隆認為徐沒派上用場所以沒給錢,但檢方仍起訴,一審有罪 好,講完必要條件了,回過頭來看市長室收錢、邱佩琳轉交錢、妙天1000萬給新故鄉這碼 子事 1. 這些錢都不構成柯文哲與捐贈者之間有「對價關係」。沒有對價關係,就「不是賄賂 」。除非你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這些捐贈人捐款後實際獲得柯文哲給予的不當利益,否 則就構不成賄賂罪。這點很重要,我講一萬次了 2. 那個鳥蟾最喜歡講的「騎飛輪收錢」,從法律上來看,只要給錢的人沒有因此取得非 法利益,那這筆錢就和一般人捐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沒有本質區別。也就是說,跟你辦募 款餐會收的錢,是一樣的啦。你募款餐會收到的錢,也不可能半夜馬上搬去銀行存啊,不 也是拖著一大包錢回家嗎? 3. 柯文哲唯一的問題就是涉犯「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若公職期間受饋贈應沒入轉 贈,接受政風調查,該罰就罰。若非公職期間則那些政治獻金沒有按照政治獻金法申報, 就這點他被處罰就是活該,該罰就罰。但注意,這並不是一個應該要被羈押禁見一年的罪 ,請鳥蟾搞清楚各種犯罪的構成要件與處罰標準再來胡說八道不遲 4. 那請問,朱亞虎揪人捐的210萬是給「民眾黨」,怎麼又被算在柯文哲的賄款裡?這一 點跟陳俊源作證的時候講的一樣,當初他被告知是捐款給「台灣民眾黨」,不是柯文哲。 如果要說捐款給民眾黨等於賄賂柯文哲,那主體上,柯文哲=民眾黨,淦!那你們怎麼又 說柯文哲涉嫌公益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自己怎麼侵佔自己? 5. USB到底是真的還假的,沒有人知道。如果看過國外案例,就算沒看過應該也有看過電 影,國外法庭非常講究證據效力。USB被扣押當天沒有馬上製作映像檔與紀錄hash,這證 據已經被污染了,加上後續陸續被證明裡面的登載與實情不符,多有捐款人不是真的捐款 人等情事,這還叫什麼狗屁證據? 整理一下,目前關於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證據上的破綻 1. USB沒有馬上製作映像檔(有9天的空白,但第一次無保請回前,檢方已經有拿excel來 偵訊柯文哲),甚至還在庭上被法官污染了 2. USB登載不實,張高祥、王令麟、黃南光、陳盈助等人均非實際捐款人 3. 邱佩琳並不知道袋子裡有多少錢,但是excel裡記載他為經手人。妙天一千萬交給李文 宗兄妹,許芷瑜並沒有告知李文宗是妙天捐的錢。經手人不知道有多少錢,那excel帳目 上的數字是誰寫的?檢方如果認為是柯文哲自己點算金額?自己作excel,那為何柯文哲 不知道給錢的不是張、王等人而另有其人?明明就不是陳盈助拿錢來的啊? 4. 只要usb裡有任何一個檔案,內容經確認是柯文哲本人撰寫的內容,但是檔案的編輯人 或製作人不是「wen」,即代表檢方要用「wen」代表柯文哲是不夠證據力的 => 檢方目前 只有羅列幾十個檔案是「wen」,卻不敢公布有沒有其他非wen的檔案。不過這個應該很難 ,因為usb在檢方手上 5. 沈慶京方找不到任何1500萬金流,柯文哲也沒有。記住我說的,錢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也不會不見。羈押期間檢方聲稱的京方提1600萬已經被柯的律師證明,第一個金額不對 ,第二個威京是每個月都有這麼多現金流動,不是在那個時間點特別準備的。另外,當初 張益贍胡縐說210萬是京方幫柯文哲準備的職務捐,事後證明民眾黨那時根本還沒制定職 務捐制度,檢方後來根本不敢提這件事 6. 210萬捐款,捐款人陳俊源雖認罪,但不認為是給柯文哲的賄款,也不認為威京有必要 賄賂。他認罪是基於「檢察官的法律見解」 => 這法庭上都有記錄,不用胡說八道 7. 朱亞虎也說是「謝謝」的意思,而且時間點對不上。捐款時期才剛由監察院糾正從容 積率392%恢復成560%,而且,12萬保證樓地板面積(679%)被台北市府取消,京方根本沒 有需要謝謝柯文哲的地方,要謝也應該謝監委,謝謝搶了你的地的北市府幹嘛?我都還不 談柯文哲根本沒辦法控制都發局與都委會了 8. 沒有柯文哲指使朱亞虎等人捐款給民眾黨的期約證據,別忘了所有數位證據都在檢方 手上,另外,朱亞虎也沒有承認在別的時間見過柯文哲。 9. 至於1500萬,交錢方式為「某時地」?好,大家都不承認有這筆錢,那帳戶入帳存錢 總看得到吧?你們不是最愛靠邀陳佩琪用atm存錢嗎?我國銀行制度,只要你有一毛經過 銀行都查得到,你北檢如此神通廣大,找不到?實體的鈔票也找不到,錢呢?吃掉啦? 10. 還有什麼沒想到的歡迎大家幫忙補充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4.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169756.A.26F.html
james732: 講一百萬次了,綠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101.10.245.33 09/18 12:29
inet: 法院認證認可講一次就有用49.217.126.167 09/18 12:32
memories66: 從頭到尾就是政治案件 沒人會鳥這些 39.14.32.215 09/18 12:32
Kiyone: 真的,只要拖得夠久管你有沒有罪,只要把 49.216.162.127 09/18 12:34
Kiyone: 你的名聲毀掉就賺到了… 49.216.162.127 09/18 12:34
OoyaoO: 北檢像是要跟你講法律講證據的樣子嗎101.10.95.87 09/18 12:36
askey: 這篇很詳細啊~是真正有關心案子的人125.224.98.84 09/18 12:37
berryc: 青鳥浮木:踩飛輪、秒天1000。 被三民自 49.216.43.34 09/18 12:38
berryc: 餵到沒思考能力了49.216.43.34 09/18 12:38
u9005205: 臭不可聞,咆哮哥怒吼...42.79.146.105 09/18 12:39
berryc: 不過那些鳥還是知道excel 1500已經變成笑 49.216.43.34 09/18 12:40
berryc: 話不敢再提,還是有>3歲小孩的智商啦 49.216.43.34 09/18 12:40
u9005205: 行政法院判市府勝訴耶... 42.79.146.105 09/18 12:40
對啊,判市府勝訴 12萬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使用 朱亞虎他公司的樓地板面積被市府收走了 朱亞虎還要給錢謝謝市府的大恩大德?
huangmingwei: 狗能不能咬人 要看狗鍊有沒有放開42.76.66.24 09/18 12:41
lovesinker: 1F今天忘了切帳號喔101.12.155.12 09/18 12:42
rex0217: 你認真了,鶄只相信刪民智49.217.125.94 09/18 12:44
henry9: https://i.imgur.com/mDKxCjE.jpeg180.148.3.78 09/18 12:45
henry9: https://i.imgur.com/6qpfY2y.jpeg180.148.3.78 09/18 12:46
polestar0505: 鳥蟾不識字 看不懂42.77.28.133 09/18 12:47
henry9: https://i.imgur.com/AH3dW0z.jpeg180.148.3.78 09/18 12:50
henry9: https://i.imgur.com/IuZjZ3g.jpeg 180.148.3.78 09/18 12:50
不要胡說八道 去年九月的文章 我寫的 陳佩琪記者會一筆一筆交代清楚錢怎麼來的 你們儘管胡扯小心被告 https://moptt.tw/p/Gossiping.M.1726141170.A.A98 文章代碼 #1cujBogO (Gossiping)
twpost: 014收錢沒辦事 變成恐嚇取財...1.171.185.147 09/18 12:50
soarman: 就是處理錢有瑕疵,平常愛嘴人,被嘴剛223.23.249.182 09/18 12:52
soarman: 好,只是羈押求處重刑都是刻意針對,你223.23.249.182 09/18 12:52
soarman: 說後面沒黑手,大概只有白痴會信223.23.249.182 09/18 12:52
soarman: 真的要抓這種瑕疵藍綠大概都要滅黨223.23.249.182 09/18 12:53
urban: 可以避重就輕成這樣也很厲害1.163.213.173 09/18 13:02
歡迎你也寫一篇哪邊避重就輕 等你
treeeasy: 不然urban你論述有罪的構成看看,不要出42.70.140.130 09/18 13:08
treeeasy: 一張嘴也不用腦。42.70.140.130 09/18 13:08
IAMQT: 說起來他也沒有處理錢啊 不都給別人處理223.137.159.145 09/18 13:17
nickcatwang: 中分龜頭清德宗:所謂微言大義指的就36.239.156.50 09/18 13:19
nickcatwang: 是朕,一句有罪就結案了,此文有臭又36.239.156.50 09/18 13:19
nickcatwang: 長,讀君一席話勝讀一席話,讀懂有罪36.239.156.50 09/18 13:19
nickcatwang: 二字就夠了36.239.156.50 09/18 13:19
playing808: 推163.20.42.252 09/18 13:42
yannicklatte: 君要你死,不得不死42.72.57.158 09/18 13:56
kids1991: 推42.73.155.3 09/18 14:02
gn01693664: 党有法律解釋權42.79.118.57 09/18 14:04
joe10337: 這篇真仔細強114.137.0.212 09/18 14:05
nher: 黨說有貪污就是有,不用扯這麼多,台灣早就111.83.182.177 09/18 14:20
nher: 是綠共的天下了111.83.182.177 09/18 14:20
riker729: 你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人家是有罪110.28.33.85 09/18 14:21
riker729: 推定論,不管怎樣,柯一定有罪 110.28.33.85 09/18 14:21
treeeasy: 叫青鳥拿證據就好像要他們的命一樣,有42.70.140.130 09/18 14:42
treeeasy: 的只有怕羈押被脅迫認罪的證人,問題是42.70.140.130 09/18 14:42
treeeasy: 證人都不知道認什麼罪,都是檢察官說有42.70.140.130 09/18 14:42
treeeasy: 罪我就認,也講不出與柯有關的證詞。42.70.140.130 09/18 14:42
※ 編輯: astushi (42.73.24.184 臺灣), 09/18/2025 14:56:47 ※ 編輯: astushi (42.73.24.184 臺灣), 09/18/2025 14:59:07 ※ 編輯: astushi (42.73.24.184 臺灣), 09/18/2025 15:01:02
rZai: 鶄障只會跳針 不會去管證據啦 223.137.246.47 09/18 15:10
miky: 党說有罪就有罪 党就是法 111.251.144.15 09/18 15:18
lee7317: 推 很詳細 49.216.253.138 09/18 15:43
cakin: 證據不是蠻早就斷鏈了嗎Y 122.117.10.10 09/18 15:44
KHalan: 青鳥就是一群仇恨仔 170.205.67.10 09/18 15:46
KHalan: 比美國極端左派還噁心 170.205.67.10 09/18 15:48
cerberi: 推 223.140.126.90 09/18 16:42
badruid: 推 27.242.99.62 09/18 16:44
csaoesc: 推 1.169.57.195 09/18 16:46
roroccc: 朕:審判不是沒證據就無罪喔,不是醬子 42.79.175.27 09/18 16:50
abasqoo: 綠蟾無腦 怎麼看得懂 175.180.90.6 09/18 17:04
totomo168: 說你有你就有 61.220.222.234 09/18 17:47
lioujason: 推 49.217.120.138 09/18 17:55
bahrainer: 阿北清清白白 111.255.90.193 09/18 17:59
urban009: 推123.110.154.162 09/18 18:31
neworld66: 高調 27.51.48.174 09/18 19:12
genaro: 203.204.61.126 09/18 19:47
keishashine: 推 123.50.47.153 09/18 20:02
youzi1114: 講一百萬次了,以前的法律不適用柯文哲 1.171.54.65 09/18 20:23
youzi1114: ,政敵就是關到死不需要證據 1.171.54.65 09/18 20:23
magician4869: 推 150.116.177.54 09/18 22:23
a731977: 36.227.99.75 09/19 02:05
missin: 推 101.8.242.13 09/19 12:46
cancboy: 柯都去陶朱隱園唱k了 那會留證據 111.251.24.234 09/21 19:41
fg008kimo: 黨說有罪就有罪 自己卻能收建商錢 174.138.200.17 09/23 06:36
foolfighter: 哈哈哈哈 貪污粉吸多了 101.14.5.75 10/07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