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migo (lam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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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颱風天上班交通有困難 勞動部:雇主須支
時間Fri Sep 19 15:36:03 2025
聯合
颱風天上班交通有困難 勞動部:雇主須支付計程車費
2025-09-19 15:14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勞動部今修正「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確化雇主義務,
今天起,當發生颱風等天然災害時,原則上勞工不應出勤,如需出勤,雇主就應該給予通勤
協助。舉例來說,假設勞工原本上、下班的通勤方式有困難,必須改搭計程車,雇主就必須
支付全額費用。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琦雅說,每當颱風假,勞動部就會接獲民眾陳情,如保全、超商、百貨
、餐飲業等雇主,為了營業需求要勞工出勤,勞工冒著生命危險上下班,遇到無法搭乘大眾
交通工具的時候,只能自己搭計程車。
她指出,天災發生時,雇主非必要不應要求勞工上班,如有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上班時,
雇主不應讓勞工自行面對通勤途中強風豪雨、路樹 傾倒或大型掉落物等危及生命安全情況
,假設上下班途中發生受傷災害,雇主要面對通勤職災的補償、賠償責任。
黃琦雅說,這次修正要點,主要是明確化雇主的通勤協助義務。當業務性質需要,經勞工同
意而出勤時,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且雇主應「事先」在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
,明確讓勞工知悉雇主所提供通勤協助內容。
她進一步指,當勞工出勤,但原上下班通勤方式有困難,而有搭計程車必要者,雇主應支付
相關費用。黃琦雅另舉例,若雇主原本提供兩百元的天災出勤交通津貼,但勞工搭一趟計程
車花費四百元,這四百元也須由雇主全額負擔。
勞動部將同步修訂「工作規則審核要點、「工作規則參考手冊」,各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工作
規則時,將要求事業單位納入通勤協助相關內容。
黃琦雅強調,即日起率先由國營事業、公立醫療院所等落實雇主天災通勤協助義務,並逐步
輔導公部門承攬、派遣人員適用,要求勞務委外廠商負起天災通勤協助義務。若雇主未依要
點給予天災時通勤協助,勞工可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申訴,由勞工局協助調解雇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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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nka92417: 部長沒學歷想出來的方法都很奇怪.. 42.79.144.165 09/19 15:37
噓 syldsk: 計程車司機颱風天要上班要加價嗎? 39.9.197.82 09/19 15:40
→ buyala: 所以計程車有上班嗎,公阿小 49.215.153.9 09/19 15:53
噓 deann: 老闆會要你自己開車啊 49.216.44.47 09/19 15:58
推 ShaNe1993: 計程車司機: 49.217.122.65 09/19 16:00
噓 james0146: 哈哈哈 慣老闆可能付錢嗎? 101.12.234.229 09/19 16:13
→ svool: 只遇過一間真的會付車錢的 1.168.59.199 09/19 16:23
推 Chen7: 你覺得有可能嗎,大公司這都是基本了,你還 114.137.223.38 09/19 16:24
→ Chen7: 是強制颱風天上班要給加給比較實際 114.137.223.38 09/19 16:24
推 nancy0906: 計程車司機也不想出門吧 101.8.89.111 09/19 17:37
推 brett32: 結果下班根本叫不到車,回到家時間更晚 27.247.164.255 09/19 18:00
推 kurokuma: 之前在麥噹噹打工,颱風天主管都叫我們 42.70.200.74 09/20 12:40
→ kurokuma: 之間坐計程車來。 42.70.200.74 09/20 12:41
→ kurokuma: *直接 42.70.200.74 09/20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