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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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釋昭慧喊「拒領普發1萬」引熱議 運彩公會
時間Sat Sep 20 21:10:05 2025
※ 引述《dw7931425 (我不知道)》之銘言:
: 既然這麼擔心國庫,我覺得啦。
: 這位法師可以帶頭跟政府提議一件事。
: "請對所有的宗教團體課稅"
: 請主動建議並付諸實現,以表對國庫擔心之情。
: 保證國庫一定每年金盆滿缽
要有這樣的說法前,得先瞭解相關規定,其中《宗教團體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認定要點
》第一點明文:
「一、宗教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一)依法向內政部、省(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之寺廟、宗教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
(二)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者。
(三)無附屬作業組織者。」
且在行政訴訟中,並非沒有前例
按照最高行政法院一零九年度判字第六三六號判決,早已經有對宗教團體課稅(該案對象
為財團法人心海羅盤善知識文教基金會)的情況
且經審判後,結果駁回、必須繳稅確定,所憑之思路面向略以:(節錄)
一、本案所涉法律爭點之規範背景說明:
E:
(廣義)公益團體,因其團體運作而獲致之淨所得,並不僅因受到公部門之嚴格監管,而
得享有免稅優惠。真正足以正當化免稅優惠之規範理由,實呈現於免稅標準第二條第一項
第八款之規定中。詳言之,監管所獲致之總收入,必須將其中大部分(原則上為六十%)
繼續投入該團體創設目的活動中,以「補國家資源投入廣義公益事業」之不足。如此國家
才因另有所獲,而放棄平等量能原則,對(廣義)公益團體,就其因非營利行為而取得之
少量(純現金)淨所得,給予免稅優惠。因此免稅標準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所指「與其創
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並不限於嚴格定義下之「(當期耗損)費用」支出,也包括得
列為未來資產之「資本支出」,只是此等資本支出所形塑之「資產」,必須是供創設目的
使用之「資產」。
F:
而透過免稅標準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規定內容,探究同條項第四款之規範意旨,即可發
現現行(廣義)公益團體所得稅優惠法制,要求具備優惠可能性資格之(廣義)公益團體
,必須將其取得全部收入(收入來源應以受捐贈或固定資產之孳息為主,但也不排除銷售
營利之獲利),投入受監管之創設目的活動中,如果(廣義)公益團體係將收入投入不在
「公部門監管範圍」內之「非創設目的活動者」,即無再特別給予所得稅優惠之必要。只
不過(廣義)公益團體在實施之業務活動時,不免會有附帶兼及「非創設目的」之屬性,
此時為避免免稅標準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受到稅捐機關過於嚴格之解釋,應透過同條
項第八款規定之支出判準,作為判斷「(廣義)公益團體當年度之整體業務活動,是否與
創設目的有關」之輔助判準。
二、在前開規範背景說明基礎下,本案原處分是否合法之法律爭議,應屬「本案上訴人於
一零四年度之運作結果,其所獲致之餘絀數(正數)金額,是否符合免稅標準第二條第一
項各款之免稅要件,而得排除『量能平等課稅原則』之適用,獲致免納公益團體所得稅之
稅捐優惠待遇」。是以:
A:
此項法律爭點,實與言論自由及宗教自由之保障無關。從而前開上訴意旨中有關「原處分
違反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保障」之理由論述,於法難謂有據,不足以動搖原判決終局判斷
之合法性。
按:該法律內容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
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
四、其無經營與其創設目的無關之業務。
八、其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百分之
六十。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當年度結餘款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二)當年度結餘款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已就該結餘款編列用於次年度起算四年內與其
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之使用計畫,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
所以基本上,不需要想得這樣複雜
只要設法找到當事人(即釋昭慧法師)在該單年度內,有非宗教相關的收入來源,就可以
稽查是否存在逃漏稅的問題
而不必大費周章要求修改準則、法令等,造成其他團體受到牽連
釋昭慧本身認為沒問題,不等同其他法師、牧師等亦同
任意牽連的後果可是很嚴重的,怒氣發洩下去,有可能會被塑造成整個宗教界內的「全民
公敵」、一點都不討喜
這種概念不好混淆了吧...
: ※ 引述《zainc (念湘)》之銘言:
: :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 : 法師釋昭慧提出拒領普發1萬,並呼籲增設「拒領1萬,轉入國家續命專款」同時納排富條
: : 款。行政院回覆將納入研議,引發熱議。中華民國運彩經銷商公會理事長何昱奇PO文肯定
: : 她「捨己為人、留在國庫」美意,但直言,若做得到拒絕接受信眾的供養與善款才令人敬
: : 佩;他也為勞動階層發聲,不該被視為「國庫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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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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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itor: 沒錯,香油錢應依法納稅才對 36.227.129.249 09/20 21:11
※ 編輯: laptic (118.101.169.53 馬來西亞), 09/20/2025 21:17:20
推 dw7931425: 把受到捐贈的錢納入收稅範圍就好了。一 114.33.133.253 09/20 21:17
→ dw7931425: 般人都有贈與稅了,憑什麼香油錢沒有贈 114.33.133.253 09/20 21:17
→ dw7931425: 與稅? 114.33.133.253 09/20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