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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誇張的是,這30%不用任何成本,只要六年內請建照就能拿到30%, : 隨後中央政府(馬政府)發現太扯,規定不能超過20% : 時任副市長為林欽榮(100/3月~102/1月) : https://imgur.com/7fWEiyV.jpg
: 113年9月23日,毛嘉慶、練鴻慶前往地檢署告發南紡案, : 至今滿一年了,完全沒有下文,沒有訊問、沒有羈押、沒有開庭, : 林欽榮還在外面趴趴走,甚至對京華城案證稱「多給一平方公尺就是圖利」, :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請問檢方什麼時候才要辦? 照標準程序要把當時的市長列為重大嫌犯 兵分幾十路從住家到辦公室到党部 全都掀翻查封所有隨身碟仔細比對每個excel檔 再把當時的市長抓到地檢署連續偵訊48小時 現在有這麼作嗎,沒有嘛 因為顏色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94.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626988.A.C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