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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諷隋棠「有錢捐款沒錢繳費」 律師林智群回擊:醜三還硬拗 2025-09-23 10:41噓!星聞 編輯三月兔/綜合報導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20661/9023222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9/23/0/33199209.jpg
藝人隋棠近日遭爆料積欠台北市大直豪宅「大直傑座」管理費11萬餘元,遭管委會聲請法 院支付命令,但因存證信函寄送地點不符,遭台北地院駁回。隨後,隋棠也親自發文還原 始末,強調積欠管理費並非無故不繳,而是因頂樓長年漏水未獲修繕,只能自掏腰包修復 ,並以「抵銷管理費」作為消極抗議。 陳沂直指爭議核心:法律上不能說抵銷就抵銷 然而,風波延燒,網紅陳沂第一時間開酸隋棠,直言:「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 就抵銷。」 陳沂認為,頂樓漏水修繕本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自費維修在法律上屬於「無因管理」。 她可以向管委會求償,但前提是必須上法院獲得「確定判決」,才能以判決金額來抵銷管 理費。「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陳 沂強調,法律程序不容輕忽。 此外,她也對隋棠捐款百萬的舉動做出評論,直言這是「老哏情勒法」,最後更忍不住酸 說:「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捐款歸捐款,妳管理費還是要繳。有錢捐款, 沒錢繳管理費嗎?」 律師林智群出手糾正陳沂 對此,律師林智群火速出面反駁,直指陳沂「搞錯概念」。林智群解釋,依照《民法》第 334條規定,只要是相同種類的債務(如金錢),即可主張抵銷,並不需是同一契約的對 待給付。他更舉例:「如果烤香腸阿北欠我6000元律師費,他也可以用現金抵,不需要提 供『法律服務』來抵。」 隨後,林智群更貼出判決內容,明確區分「同時履行抗辯」與「抵銷」兩者在法律上的不 同。他解釋,同時履行抗辯需滿足「對價關係」,而抵銷則無此要件。他批評陳沂拿明朝 的劍斬清朝的官,用不相關的判決來佐證,質疑她「醜三了還硬拗」。 面對林智群的批評,陳沂接著拿出兩份判決來反擊。不料,林智群再次發文,進一步打臉 陳沂引述的判決,指出對方張冠李戴,不僅搞混「同時履行抗辯」與「抵銷」兩個不同法 條,甚至拿不存在或與案件無關的判決來當佐證。他不客氣直言:「承認自己講錯很難嗎 ?三斤妳今天已經醜三了欸!妳這個程度難怪考不上。」 不過,也有網友聲援陳沂的看法並留言表示:「因為管理費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以 要遵守的約定。在法院判賠管委會應補償我修繕項目金額之前,應該不能逕自不繳管理費 。」而陳沂也回應:「實務見解也是這樣主張的,不能因為大樓不修繕就拒繳管理費。或 是自行修繕後直接說抵銷,不繳管理費。」 -- 晚輩是來勸架的 不是來和六大派結仇的 妖尼姑!!妖尼姑!!妖尼姑!! \     \ _ _ ∵ ( 0w0)   (O_O )  ===>  o ( 0w0)_(ο )ζ 幹你媽的!! ( )oo   ( >) (30秒後) ﹀\ \ (﹀)u 勸架的人打得最賣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100.37.233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726909.A.AB3.html ※ 編輯: bUnUd (219.100.37.233 日本), 09/24/2025 23:15:28
wwewcwwwf: 貪汙犯女兒 整天靠批評人賺錢 61.231.157.95 09/24 23:16
Calcifer: 這律師沒想過一直講 傷害的是他當事人? 118.170.15.99 09/24 23:16
dido0208: 能否抵銷有爭論 101.8.118.44 09/24 23:16
spzper: 這護航根本在害自己人吧XDD 1.170.81.39 09/24 23:17
gv390: 三斤就考不上律師,然後整天發文刺別人阿 106.104.98.167 09/24 23:17
kurtsgm: 三斤真的有病 114.32.220.241 09/24 23:17
Qaaaa: 反正3金就是仗著有一堆版上鄉民海挺ㄚ 203.71.94.31 09/24 23:18
rex9999: 姨婆最近是不是又發作了?到處瘋狂引戰 111.83.214.43 09/24 23:18
CMCC: 這個律師見解與所有案例相左唷,陳三斤才是 42.73.220.129 09/24 23:19
CMCC: 對的。 42.73.220.129 09/24 23:19
oollooll: 要是妳家管委會擺爛不處理 讓妳家天花118.167.150.123 09/24 23:19
oollooll: 板漏水 妳還會想繳管理費?118.167.150.123 09/24 23:19
VL1003: 這律師... 講那啥鬼東西。 1.162.19.177 09/24 23:20
gv390: 法律這種東西,就是有各自見解,吵不完 106.104.98.167 09/24 23:20
gv390: 重點是三斤整天仗著自己知道有點法律知識 106.104.98.167 09/24 23:21
gv390: 動不動就再發文刺人 106.104.98.167 09/24 23:21
VL1003: 那個舉例我完全看不懂他在講啥,阿北會欠 1.162.19.177 09/24 23:21
CMCC: 依民法,管理費是確定債務,住戶房屋修繕費 42.73.220.129 09/24 23:21
VL1003: 他律師費,然後可用現金抵... 不然律師費 1.162.19.177 09/24 23:22
CMCC: 用必須協商或法院判決,屬於不確定費用,2者 42.73.220.129 09/24 23:22
CMCC: 種類不同不能抵銷,除非住戶取得確定判決。 42.73.220.129 09/24 23:22
VL1003: 是用貝殼支付給他嗎? 舉例可以舉成這樣。 1.162.19.177 09/24 23:22
Ycowmo: 某樓的舉例怪怪的,主張抵銷這件事本來就 114.40.93.44 09/24 23:23
Ycowmo: 是可以主張,對方不接受才會變成需要法律 114.40.93.44 09/24 23:23
Ycowmo: 判決。 114.40.93.44 09/24 23:24
Ycowmo: 法院判決* 114.40.93.44 09/24 23:24
Ycowmo: 什麼叫做主張抵銷需要等法院判決XD 114.40.93.44 09/24 23:25
Ycowmo: 所以主張一定可以主張,但如果管委會不接 114.40.93.44 09/24 23:26
Ycowmo: 受,進法院以後目前主要見解才會跑確定債 114.40.93.44 09/24 23:27
Ycowmo: 務和不確定債務的問題。 114.40.93.44 09/24 23:27
Ycowmo: 另外實務處理方式,其實多半是合併審理, 114.40.93.44 09/24 23:28
sunluna: 修理自己家漏水可以抵管理費 有這種好事? 1.164.24.160 09/24 23:28
Ycowmo: 頂樓漏水不是自己家漏水 那本來就是全棟要 114.40.93.44 09/24 23:28
Ycowmo: 一起出的 114.40.93.44 09/24 23:29
Ycowmo: 頂樓就是共有區域 114.40.93.44 09/24 23:29
VL1003: 不... 其實你那講法,就是三斤的說法阿 1.162.19.177 09/24 23:30
Ycowmo: 我其實根本不知道他們二邊說什麼 114.40.93.44 09/24 23:30
Ycowmo: 看到文說不能主張抵銷要等法院判決才能主 114.40.93.44 09/24 23:31
Ycowmo: 張回的 114.40.93.44 09/24 23:31
VL1003: 這篇新聞寫得很亂就是,那舉例我看也亂抄 1.162.19.177 09/24 23:31
Ycowmo: 簡單說,你主張抵銷,我接受 那就抵銷了 114.40.93.44 09/24 23:31
Ycowmo: 你主張抵銷 我不接受,才有後面法院判決的 114.40.93.44 09/24 23:32
VL1003: 對,但現況就是管委會不買帳,黃字部分就 1.162.19.177 09/24 23:32
Ycowmo: 問題。說要有法院判決才能主張抵銷就有問 114.40.93.44 09/24 23:32
VL1003: 大致上符合你提到的東西。 1.162.19.177 09/24 23:32
una283: 最好是自己可以決定要不要抵銷220.132.181.237 09/24 23:32
Ycowmo: 題。 114.40.93.44 09/24 23:33
Ycowmo: 為什麼不能…債權人跟債務人接受抵銷就抵 114.40.93.44 09/24 23:33
Ycowmo: 了,你當法院很無聊強迫你們一定要來才能 114.40.93.44 09/24 23:33
Ycowmo: 抵嗎= = 114.40.93.44 09/24 23:33
domago: 肉償的概念 49.216.254.89 09/24 23:35
VL1003: 其實覺得這兩人現在就很無聊在吵文字遊戲 1.162.19.177 09/24 23:35
VL1003: 就.. 隨便吧,只是剛好看到這篇內文覺得在 1.162.19.177 09/24 23:36
VL1003: 寫三小,查一下應該是記者根本亂抄 lol 1.162.19.177 09/24 23:36
monitor: 原來林智群的律師費可以用烤香腸來 111.243.11.82 09/24 23:44
monitor: 支付 111.243.11.82 09/24 23:45
ArSaBuLu: 遙想起校門口的香腸伯 突然好想吃烤香腸 49.218.240.234 09/24 23:50
so700204: 別人家要不要繳管理費跟三斤有什麼關係 1.163.172.106 09/25 00:04
so700204: ,住海邊? 1.163.172.106 09/25 00:04
hw1: 什麼爛豪宅 頂樓還漏水 這管委好意思 1.164.224.210 09/25 00:06
ilovecat5566: 關你屁事 49.215.57.145 09/25 00:09
dffdff: 比正牌律師還嗆 呵呵 36.235.30.189 09/25 00:26
Tullio: 卦 49.217.58.185 09/25 00:48
jimhall: 果真有錢就不是法盲 笑死123.192.216.198 09/25 01:46
jimhall: 法律不被社會信任是有原因的 法律人繼續123.192.216.198 09/25 01:48
jimhall: 自嗨賺錢123.192.216.198 09/25 01:48
mij: 你們推文這樣 陳沂洗文帳號作何感想 1.162.70.11 09/25 04:02
CMCC: 管委會就不接受抵銷啊,這樣是不是要判決確 42.73.220.129 09/25 06:53
CMCC: 定? 42.73.220.129 09/25 06:53
CMCC: 管委會也可提出反對合併審理的意見,認為合 42.73.220.129 09/25 06:56
CMCC: 併會讓案情變得複雜,甚至影響到管理費的判 42.73.220.129 09/25 06:56
CMCC: 決,法院也可能會尊重其意願而選擇分開審理 42.73.220.129 09/25 06:56
CMCC: 。 42.73.220.129 09/25 06:56
CMCC: 法官可能認為管理費的爭議重點在於「規約與 42.73.220.129 09/25 06:57
CMCC: 繳納義務」,而修繕費的爭議重點在於「責任 42.73.220.129 09/25 06:57
CMCC: 歸屬與金額」,兩者可分開判斷。 42.73.220.129 09/25 06:57
CMCC: 還沒經第三方檢測確認漏水點、責任分屬、雙 42.73.220.129 09/25 06:59
CMCC: 方報價、工法合理性,就自行喊價折抵,沒這 42.73.220.129 09/25 06:59
CMCC: 種事。 42.73.220.129 09/25 06:59
CMCC: 今天如果雙方同意就不會上新聞,要討論內容 42.73.220.129 09/25 07:24
CMCC: 發展也要看一下脈絡吧。 42.73.220.129 09/25 07:25
godchildtw: 我捐款給花蓮災民,可以抵消我欠政府 223.137.12.169 09/26 11:57
godchildtw: 的稅金嗎? 223.137.12.169 09/26 11:57
bicdyueh1212: 我也不喜歡隋但這也管太多了吧== 223.140.250.65 09/27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