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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吳昇儒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維持原金額交保 北檢:為促進訴訟不提起抗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收賄等案8日以7千萬元交保獲釋,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後,高 : 等法院一度撤銷發回,經北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原交保金額交保。北檢今日指出,檢察 : 官基於促進訴訟立場,且聚焦於審判核心與法律主張及辯論,尊重法院裁定,不予抗告。 : 台北地檢署表示,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4次羈押及4次具保 : 停押,均認定柯文哲、應曉薇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 : 及相當理由認定2人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均具羈押原因。 少在那邊放屁了。 今天你北檢就是仗著制度上是保障檢察署,因為檢察署按照制度理想是: 保護國家公益 而享受制度優勢。 如果今天是私人民事假扣押之爭的話,你北檢要「假扣押」柯某,你 北檢自己要提出擔保金,不是光提供你口中虛無飄渺的三百壯士的證人 列表。白話說,你要「假扣押」柯某這種重要人物,七千萬擔保金該你 北檢來出,拿不出來就不能「假扣押」柯某。 但是如前述,今天是刑事案,而刑事案件「預設」你檢察署會「秉公 處理」相似案件,尤其是強調檢方辦案是「為國家謀福利」,所以才會 在制度上給你檢察官免費扣押嫌犯之「特權」。 但是今天你北檢怎樣使用這種特權的? 真的實踐了辦案: 「秉公處理」相似案件,以及 「為國家謀福利」 還是辦案偏頗,為黨為自己謀福利? 然後仗著我黨執政,不會有人辦你 而偏私辦案? 還在這邊鬼扯哩。反正當人民眼瞎,反正人民選票制度尚不影響你升 官發財。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7.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760279.A.F82.html
hermanwing: 賴不敢再關了啦 101.8.87.34 09/25 08:32
geeg: 不想一直排到遲法官,變成金氏紀錄吧。 49.216.161.52 09/25 08:34
BettaFish: 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42.72.157.156 09/25 08:36
treeeasy: 下架民進黨 111.71.74.156 09/25 08:36
JASONGOAHEAD: 應該要跟日本一樣有罰則才不會有人 114.36.109.197 09/25 08:52
JASONGOAHEAD: 濫權起訴 114.36.109.197 09/25 08:52
罰則? 大哥! 查緝不法之後起訴的單位就是檢察署啊! 期待吱己人咬吱己人嗎? 尤其是咬因為本訴訟升官的撿茶官? 你認真的? 法律制定之後,解釋法律與執行法律,靠的還是人類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142 臺灣), 09/25/2025 09: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