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ABYINCAR (一覺不醒青年)》之銘言: : 記者王燕華、林佳彣、翁至成、王思慧、李承穎/連線報導 : 花蓮光復鄉堰塞湖救災黃金救援七十二小時已過,累計十五死八失聯,還有兩具遺體雖被 : 發現,但陳屍屋內泥沙堆積太高,無法挖出,未列入死亡人數;全鄉今仍停班停課。有人 : 即將完婚,卻迎來母親罹難噩耗;還有家屬找不到親人,含淚祈求「媽媽趕快出現,大家 : 都沒放棄妳」。 : 推 wsdykssj: 所以老早就報導17死沒錯嘛 在那邊美化 123.252.19.17 09/27 06:54 : → wsdykssj: 數字 123.252.19.17 09/27 06:54 其實不能這樣說 不管是否有「美化數字」的問題,按照實務法律來看(尤其是《民法》),除非聲請法院 為死亡宣告,否則必須先找到遺體了,才能認定失蹤者死亡 且花蓮地檢署九月二十四日兩篇通稿,亦分別指出: 「為利迅速辦理本次風災罹難者之司法相驗程序,本署已與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協調, 在大體集中移置處花蓮縣瑞穗鄉生命紀念園區成立臨時指揮所,立即指派檢察官、書記 官及法醫師前往進駐,以『隨報隨驗』為原則,於第一時間進行相驗及調查,以釐清死 因,並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 「截至今日下午五時許,共已移置九具遺體至臨時指揮所,並完成八具遺體相驗,其中一 具已相驗遺體仍待確認身分,其餘未相驗一具待家屬到場後,將即刻進行相驗。此外,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亦隨同檢察長一同前往現場,針對罹難者家屬展開人 道關懷,提供心理支持與必要協助,期能減輕家屬之災後衝擊。」 單是這些內容,已經能夠看出 檢察官、法醫方面有盡力、盡速去檢驗遺體,力求還原死因,所以這些時間的問題沒必要 過度計較了吧... 而且家中傳出死訊這種事,根本不是任何人希望看到的 因此還是將心比心,以當事人(死者家屬)的利益為出發點,從他們的角度設想類似事故 會更好。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76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8929910.A.302.html
ltytw: 流程問題 有的人的確會堅持認為失蹤125.231.159.188 09/27 07:44
BettaFish: 為啥我第一時間想到"校正回歸"? 1.161.145.180 09/27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