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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 我認為 假設黃國昌符合提名資格 總統提名黃國昌當檢察總長是適切的 應該讓黃國昌全面放手施為 徹底掃蕩各黨各派所有不法 既然黃國昌都承諾全面掃蕩了 就該讓他做做看 假設我是賴清德總統 只要符合資格 一定提名黃國昌當檢察總長 黃國昌要全面掃蕩所有犯罪 我就全面支持他放手去做 不管藍綠白 通通掃蕩乾淨 存在不法就通通掃蕩 當然不能分顏色 而是所有的案件 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不過 重點是資格問題 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之規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應就具下列資格之一,並有領導才能者遴任之: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或懲戒法院院長者。 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高等法院院長或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合計五年以上者。 曾任實任法官、檢察官十年以上,或任實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十年以上者。 從以上敘述 黃國昌恐怕不符合檢察總長提名資格 但黃國昌可以當法務部長 因為法務部長是政務官 不需要司法官資格 但是 依資料: 法務部長所負責的「檢察行政」業務,限於「政策規劃、法規研擬、指導及監督」等行政事務,而不涉及個案的偵辦方向、偵辦作為或偵查結果。檢察官對於偵辦中的偵查個案,沒有向法務部長報告或取得部長同意的義務,法務部長也不可以對檢察官偵辦中的個案指手劃腳、下指導棋。過去,就曾經有法務部長疑似關說偵查中個案,因而黯然下台的前例。(註:馬英九前總統任內) 所以法務部長依法不得插手個案 也就是法務部長依法不得介入個案 否則干預就是違法 會面臨司法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40.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311021.A.260.html
xling5216: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 101.8.22.25 10/01 17:31
KuRaZuHa: 賴區特哪可能讓他當,查一個結果整個民 49.216.40.57 10/01 17:31
KuRaZuHa: 進黨一半去土城,能看嗎? 49.216.40.57 10/01 17:31
pomelolawod: 不可能的事就別想喇111.249.201.206 10/01 17:31
KIDDLEE: 有沒有想過 總統是被查的對象 ? 123.252.23.56 10/01 17:32
erickruklin: 為啥要讓他當...一廂情願喔 223.137.34.146 10/01 17:34
HAYABUSA1207: 但是賴清德不是你啊 他是萊爾校長 27.242.4.251 10/01 17:37
HAYABUSA1207: 還是當立委比較自由 27.242.4.251 10/01 17:38
tpkgo: 夠資格就吳宗憲阿 218.164.66.140 10/01 17:46
meblessme: 給他當可是檢察官都不聽他的會怎樣 223.138.7.29 10/01 18:02
baan: 當地下總長啊 黨怎麼會沒招 39.15.73.25 10/01 18:30
kei1823: 你當賴白癡嗎,如果賴真的這麼幹了 125.224.136.64 10/01 18:41
kei1823: 還不被後面金主幹死 125.224.136.64 10/01 18:41
gay7788: 2025的笑話:法務部長不能插手案件 1.170.170.113 10/01 18:42
iamkilck: 法務部長不能干涉個案 但可以要求辦案 203.69.130.195 10/01 18:42
iamkilck: 效率 而不是像現在2套標準 203.69.130.195 10/01 18:43
iamkilck: 而且總統任命有在跟你管資格哦 看看現在 203.69.130.195 10/01 18:44
iamkilck: 在位的 有人是完全符合資格嗎? 203.69.130.195 10/01 18:45
amanda815625: 其實有欸!這是法律規定 36.232.140.44 10/01 18:54
vaiking0120: 黃國昌有什麼資格能當檢察總長? 111.71.47.193 10/04 15:42
vaiking0120: 台灣現在整個社會都有病 111.71.47.193 10/04 15:42
vaiking0120: 原文下面一堆推,沒人像這篇,真的討 111.71.47.193 10/04 15:43
vaiking0120: 論黃的資格 111.71.47.193 10/0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