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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NS3056 (奶奶)》之銘言: : 1.媒體來源:nownews : 2.記者署名:劉松霖 : 3.完整新聞標題: : 青年監督聯盟告凱思國際「政治跟監」犯國安法!不告黃國昌原因曝 : 4.完整新聞內文: : 週刊爆料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利用姻親當人頭開設凱思國際公司,並付薪水給狗仔進行政治 : 跟監,青年監督聯盟今日下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凱斯國際公司涉犯國安法、前中央 : 社謝姓記者涉犯妨害秘密與個資法;媒體詢問為何不告黃國昌?青年監督聯盟表示,讓檢 : 調去處理就好。 : 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律師說,跟拍潘孟安、林楚茵的狗仔可能領凱思國際的薪水, : 時間長達數年,依據週刊報導,最多有6、7位,長期下來花費數千萬元,但跟監拍到的違 : 法事實是零,為何他們資金這麼充裕又用在這些小事,資金來源是什麼? : 陳又新指出,凱思國際可能涉犯《國家安全法》第二條第一款,幫中國或香港等台灣境外 : 敵對勢力在國內發展組織,因此告發凱思負責人李麗娟。 : 在場記者詢問為何沒告黃國昌?陳又新回答,第一線執行的是這些狗仔記者跟凱思國際公 : 司,依據新聞報導,黃國昌可能跟他們有一些聯繫,這一點在檢調的調查過程中,一定會 : 去串聯出來黃國昌在裡面是否有扮演任何腳色,目前依據報導內容,是對第一線實際執行 : 的人提出告發。記者追問後續可能會告黃國昌嗎?陳又新說,後續就交給檢調調查,他們 : 認定有自然會處置。 : 除了凱思國際,青年監督聯盟還對前中央社謝姓記者告發妨害秘密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執行長許譽騰表示,謝姓記者拿著第四權監督為她自己辯駁,對所有新聞工作者不公平 : ,如果她沒有錯,幹嘛要辭職?陳又新說,謝姓記者到目前為止說不出她掌握跟拍對象什 : 麼情資認為有違法的可能性,並不是因為蒐集違法問題所以去跟監,就是把一個人從頭跟 : 到尾,媒體有它的界線,得知某人可能涉犯不法所以進行採訪,手段也會有底線,例如不 : 會隨便進到別人屋子裡,這是所有媒體都清楚的紅線,他們現在越過紅線,就是單純政治 : 偵防和跟監。 : 陳又新補充,如果凱思國際可以這麼做,今天他可不可以直接派一組人跟著現場的媒體記 : 者說要跟他5個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737431 : 6.備註: : 陳又新 : 性別 男 : 別名 奶爸律師 : 出生 1982年5月24日(43歲)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2021年11月-) : 其他政黨. 社會民主黨 社會民主黨(-2020年11月22日) 先不論被告是否包括黃國昌, 光是躲在青年監督聯盟這個法人後面去告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為何這樣說? 因為除非法律有明文規定,法人(不論公、私法人)都不會構成刑事犯罪[1]: 而誣告罪[2]本身沒有明文規定法人可以構成刑法誣告罪, 所以最後縱使根本沒港資,凱思國際也無法反告青年監督聯盟這個法人誣告罪。 真是打了一手好算盤呢! [1] https://reurl.cc/GN2Mnp [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0.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381711.A.0AC.html
leafff: 誣告罪是要捏造證據,告發哪有這個問題 101.10.245.167 10/02 13:10
cdmlin: 香港有同名的 難告誣告罪 123.240.181.89 10/02 13:10
重點不是誣告罪難成立,是連要去告誣告罪都不可能成案。 這樣那個綠師就不用擔心後續被反告誣告還要跑法院的時間成本。 ※ 編輯: zhanguihan (223.136.110.114 臺灣), 10/02/2025 13:12:41
blue010679: 公司行號名稱被懷疑可受公評(攤手) 42.73.128.69 10/02 13:12
ahb0711: 法人不能被判誣告罪,卻可以發起告人? 163.17.170.12 10/02 13:37
saltlake: 你才打好算盤220.136.206.148 10/09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