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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啦,之前剛應徵進公司沒多久就說懷孕二個多月了 據她本人說是懷孕二個多月才知道的 然後工作到8-9個月的時候就請開始請產假了 休完產假就接著請育嬰假,她本人是說這是她的權利一定要好好休滿 但公司不就是在缺人的狀況下才請她的 結果沒多久就去生小孩了,這樣她的業務不就又沒人做了 所以育嬰假到底該不該請好請滿,還是意思意思一下休個產假就好了 拚經濟還是拚生育,這好像滿難解的 台灣企業一個蘿蔔一個坑,很多時候一個蘿蔔還要填好幾個坑 就是好不容易請到人,結果又請假去了 育嬰假到底該不該請好請滿,畢竟是權利阿 有沒有也盡義務的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8.26.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459947.A.72C.html
u943143: 工作再找就有 放假爽的是自己 114.38.59.229 10/03 10:53
ted01234567: 看薪水。沒有破百就休滿。 114.137.59.171 10/03 10:53
u943143: 除非你是負責發錢的老闆或會計 不然你沒 114.38.59.229 10/03 10:54
u943143: 那麼重要 114.38.59.229 10/03 10:54
zxcv40604: 你是不是連病假都不敢請的勞工之恥? 223.137.76.82 10/03 11:36
luvsmile: 領奴才的薪水操老闆的心? 1.161.121.189 10/03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