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2025-10-03 09:56 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 台大法律系洪姓男學生在學期間,長期上網向男網友、少年攀談,還以變聲器、虛擬影像 : 誘使對方裸聊再側錄還變賣,造成全台300多名男子、少年性影像外流,台中地檢署痛斥 : 他惡劣起訴求重刑,且在洪畢業前搜索聲押一度被法院交保,檢方抗告成功,洪自台大一 : 畢業隨即再遭收押。 補充台中地檢署通稿內容: 本署偵辦被告洪○謙(男,民國92年次)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業 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說明如下: 壹、偵辦單位: 本署郭逵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 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共同偵辦。 貳、偵辦過程: 本署於113年12月間獲悉有7位被害人受騙遭側錄及散布性影像並提出告訴,旋即指派郭逵 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經調閱被告洪○謙金融帳戶資料、社群網站X帳號設立IP 位址後,於114年5月14日指揮警方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及 檢察官之拘票,至洪○謙位於臺北市信義區之住處執行搜索及拘提,當場扣得手機1支、 隨身碟1個(內含1484部性影像)、筆記型電腦1臺(內含154部性影像)、Google帳號3組 、Google雲端硬碟(內含5135部性影像)、MEGA雲端硬碟(內含145部性影像)等物,洪 ○謙並自動繳回新臺幣(下同)12萬5000元之犯罪所得,經檢察官認定其有勾串共犯、證 人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接續清查傳訊40位被害人、相關證人後, 依查獲事證,於日前偵查終結,向臺中地院提起公訴。 參、簡要犯罪事實: 洪○謙日前於就讀國內某大學(已於114年6月畢業)期間,為滿足個人私慾及販售成年、 少年性影像以營利,分別為下列犯行: 一、自行側錄性影像:洪○謙自113年間起,在Instagram、交友軟體上,找尋屬意之成年 男子、少年網友,以喬裝女性方式攀談,再以預先擬定之影片腳本,配合變聲器軟體同步 說話,誘使成年男子、少年於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洪○謙則側錄視訊過程,共計錄得 289部成年男子、32部少年之性影像。 二、散布、販賣、重製他人攝錄之性影像:洪○謙自111年間起,在社群網站X設立帳號, 招攬網友加入其設立之Telegram群組,並於群組內刊登其購買、交流所得之性影像販售目 錄,以每部200元至2500元之價格,販賣成年男子、少年之性影像共203部。另自112年間 起,將其購買、交流所得之成年男子、少年性影像,重製於Google雲端硬碟(成年男子 1339部、少年127部)、MEGA雲端硬碟(成年男子131部、少年14部)、隨身碟(成年男子 317部、少年36部)及筆記型電腦(成年男子154部)中,以此方式非法散布、販賣、重製 他人攝錄之性影像。 肆、所犯法條: 核被告洪○謙所為,係犯刑法第319條之2第1項、第319條之3意圖營利而散布、公然陳列 、販賣、無故重製違反他人意願攝錄之性影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 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非法蒐集個人資料、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第3項之重製及以詐術製造少年性影像、第38條之意圖營利 散布、公然陳列、販賣少年性影像等罪嫌。 伍、求刑: 被告洪○謙自111年間起,共側錄289位成年男子及32位少年之性影像,散布並販賣203部 成年男子、少年之性影像,另有大量重製之性影像,總計查扣6918部性影像,被害人數眾 多,罪刑重大;且被告販賣上開性影像,經由網際網路之匿名性、快速傳播性,更加劇對 外散布程度,對於被害人造成永久、無法抹滅之持續侵害,犯行極其惡劣,視法律於無物 ,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陸、本署呼籲: 現今社會對於性影像之男性被害人著墨較少,屬易遭忽視之區塊,且因社群網站、通訊軟 體使用率普及緣故,致性影像散布速度加劇。本署對於兒少安全保護及性暴力之防制,至 為重視,呼籲大眾切勿輕易散布、播送他人性影像,另為保護被害人及有效掃蕩類似案件 ,如有因相同或類似情節遭側錄性影像之少年、成年男子,可以電話或書面向本署聯繫, 本署將儘速受理,對於是類案件,絕對速查嚴辦,以保障社會秩序及兒少安全。 才二十二歲罷了,就有這種歪念(而且如果沒算錯,按照一一零年修正的《民法》,才剛 過成年年齡大概二年而已) 在就讀大學期間,到底是在幹嘛? 只是更奇妙的是,觀察通稿的用詞,「犯行極其惡劣」是中共法院宣判時,常常用到的其 中一類文字 該不會中檢也學習到了對岸的精髓? 反正不管怎樣講,學成不來致用 且就讀法律系後,要執業也不能有重大犯罪前科,這是《律師法》第五條所限制不得發給 律師證書的其中一個條件——「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依其罪名及情節足認 有害於律師之信譽。但受緩刑之宣告,緩刑期滿而未經撤銷,或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 這樣他以後大概沒辦法在司法界內立足了...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76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468044.A.2D6.html
Yyyyyy: 反正最後也是去搞詐騙 直接省一步驟 123.240.107.45 10/03 13:16
dodothink: 那他可以考法官或檢察官嗎?118.171.161.206 10/03 13:16
laptic: 一樣不行 = = 180.74.218.176 10/03 13:24
laptic: 法官法 第六條第二款 180.74.218.176 10/03 13:25
kilo7: 以後可以去拍甲片發大財 49.218.229.138 10/03 13:28
konanno1: 出獄後出書加入垃圾民禁黨175.181.104.139 10/03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