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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殺都殺了 我就問各位 台灣的情理法 哪裡有跟你說死人有人權了 就算你在乎死人的人權 那是不是更應該在乎活人的人權(先不提這個人是不是殺人犯) 比起已經不能挽回的事故 大家更應該放眼看向未來 針對下一次可以避免的錯誤預防吧 就像 前陣子不是有人說自己的女兒被恐嚇 說要讓她變成小燈泡第二 身首異處 這是還沒發生的預告殺人案 比起已經發生的案件 這不是更值得大家 檢警 所有人 以及檢警 認真的關注嗎 一方面可以讓台灣人民免於恐懼 一方面又能夠挽回檢調警已經臭到不行的名聲 大家可以一起幫忙呼籲 「苗栗殺人已經過去 我們不要看到小燈泡第二」 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3.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544611.A.B17.html
HodorDragon: 出來選縣長? 27.52.156.237 10/04 10:24
jeffguoft: 搞不好背後還有藏綠色網軍 203.77.42.214 10/04 10:43
jeffguoft: 殺人魔多報一點,檢討中央就少一點 203.77.42.214 10/04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