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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如題,法庭直播是有多可怕,嚇到只敢用錄影播出? : 如果錄影播出的內容完全沒有剪輯,可以讓大家完整看到垃圾林俊言跟垃圾北檢是怎麼做 ^^^^^^^^^^^^^^^^^^^^^^^^^^^^ 不就是打算在這方面作手腳? : 筆錄的,那跟直播有什麼區別?不就直播就好了? : 所以決定改成錄影播出的可能就是,怕公開法庭上的內容太驚爆,垃圾林俊言有多垃圾攤 : 開在陽光下之後,會國本動搖。所以改成用錄影播出的方式,庭後才可以趕緊剪掉動搖國 ^^^^^^^^^^^^^^^^^^^^^^^^^^^^^^^^^^^^^^^^^^^^^ : 本的片段。 ^^^^^^^^ 不只這樣。 還可以更進一步在審判過程中,「因故」全部或部分中斷錄影: 法官直接命令中斷 負責的事務官因故意或過失中斷 從而讓部份或全部過程滅失。 類似的案例,前陣子不就有檢察官用實際行動演示過了? ***** 檢察官遭質疑不當訊問沈慶京 引發立委爭辯 2025/3/13 13:03(3/13 14:11 更新)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3130141.aspx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檢察官遭質疑在醫院訊問被告沈慶京 未全程錄影錄音;立委羅智強今天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有無此事,並詢 問曾任檢察官的會議主席吳宗憲怎看,引發立委王義川、柯建銘抗議。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11日首次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媒體報導,北檢檢察官林俊言曾跑到醫院訊問沈慶京,卻沒錄音錄影, 最後僅記載「當事人保持緘默」。 台北地檢署12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承辦檢察官考量沈慶京的身體狀況 及羈押期間即將屆止等因素,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與書記官於民國113年10月 11日前往醫院實施視察,並非對沈慶京進行偵訊;視察當天有通知其3名辯 ^^^^^^^^^^^^^^^^^^^^^^^^^^^^^^^^^^^^^^^^ 護人到場,沈慶京於視察結束前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案件的意見,因此檢察 官於3名辯護人均在場時,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以記錄沈慶京的意見 ,之後由沈慶京、3名辯護人詳閱筆錄後簽名附卷。 … *** 大家看見了? 專業的法律人在實務上「玩法」的手段還更加有創意與細膩,不是一般 社會大眾--及那群平時就被法律專業人瞧不起而嘲笑的法盲--所能想像者 。 檢察官「只是到醫院視察」當事人,所以「卻沒錄音錄影」。 檢察官這個行為就是為了規避以下法律規定: ***** 《刑事訴訟法》 第 100-1 條 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 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 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 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 第一項錄音、錄影資料之保管方法,分別由司法院、行政院定之。 *** 所以? 全國苦難同胞們,或者說被法律人看扁的法盲們,即使有法律條文規定, 不要以為自己就安全了。 警察、檢察官、和法官執業應該公正無私,這全世界正常的國家或者人民 應該都會如此期待與要求。 以我國檢察官為例,法務部依法制定與公告施行的《檢察官倫理規範》有 下列條文規定: ***** 第 1 條 本規範依法官法第八十九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 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 第 3 條 檢察官應以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實現公平正義、增進公共利益、健 全司法制度發展為使命。 … 第 8 條 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時,應致力於真實發現,兼顧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訴 訟關係人參與刑事訴訟之權益,並維護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之平衡,以實 現正義。 第 9 條 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非以使被告定罪 為唯一目的。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均應詳加蒐集、調查及斟酌。 … 第 12 條 檢察官執行職務,除應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迴避外,並應注意避免執行職 務之公正受懷疑。 檢察官知有前項情形,應即陳報其所屬指揮監督長官為妥適之處理。 第 13 條 檢察官執行職務,應本於合宜之專業態度。 檢察官行訊問時,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 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法,亦不得有笑謔、怒罵或歧視之情形。 … *** 前述檢察官聲稱: 「只是到醫院視察」當事人,所以「卻沒錄音錄影」 的執業行為,與上列法務部的《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12 條與第 13 條規定 相對照,請問全國苦難同胞,認同該檢察官的執業行為符合那兩條規定? 除 了那兩條具體規定,符合上述規範所列其他相關抽象規定? 但是! 該檢察官可有受到任何懲處? 以下乃該名檢察官最近的人事升遷新聞: ***** 柯文哲曾怒槓!京華城案檢察官林俊言 「補位」升官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7-11 17:46:38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705999 法務部今年開出24個一審主任檢察官缺額,檢審會從66位人選中推薦36人 進入審議程序,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獲選上 榜。 台北地檢署日前舉辦主任檢察官票選,偵辦京華城案、曾讓柯文哲怒槓的 林俊言,在12名候選人中排行第6,對照往例,北檢票選前5名才有機會獲 得推薦,林俊言如果要被圈選為主任「難度頗高」,恐怕無緣升官。但票 選排在林俊言之前的李o翰,因爆出網路交友發言不當風波,主動放棄推薦 資格,讓林俊言成功遞補順利擠入推薦名單。 … *** 到醫院視察而非偵訊當事人的檢察官,居然被推薦升官,而且依照慣例, 「本來無緣升官卻幸運獲得升官」。 檢察官如此,大家自己去想想,警察或法官會怎樣? : 馬的,一堆念法律的垃圾,都是不要臉的髒東西,垃圾相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8.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0160585.A.0F1.html
cs09312: 在合法範圍內使用手段很正常好嗎 不然還 118.231.168.54 10/11 13:31
cs09312: 要請謝謝對不起嗎 118.231.168.54 10/11 13:31
alwaysalone: 原來偵訊沒錄音錄影對傻鳥來說是正常 101.12.145.162 10/11 13:32
alwaysalone: 手段,嘻嘻 101.12.145.162 10/11 13:32
kamener: 幫你剪7段 114.33.238.12 10/11 13:33
chunfo: 台灣法官可能會公然在法庭上索賄吧 111.251.9.30 10/11 13:58
berryc: 就說了,傻鳥為了護党會說是正常的辦案手 101.10.77.224 10/11 13:59
chunfo: 反正法律人無敵 被告也學長罩一下就過了 111.251.9.30 10/11 13:59
berryc: 法 101.10.77.224 10/11 13:59
hippo998: 先聊天聊到對方屈服,然後再打開攝影機 114.27.167.107 10/11 14:45
hippo998: 開始錄口供,然後庭審時會說花這麼多時 114.27.167.107 10/11 14:45
hippo998: 間都是在表達善意(但是不能錄影不能留 114.27.167.107 10/11 14:45
hippo998: 下記錄),現在連法庭直播都要玩同一套 114.27.167.107 10/11 14:45
LeGend1118: 連司法都這麼黑,很難讓人信服會公平 42.79.7.39 10/11 15:53
LeGend1118: 審判 42.79.7.39 10/11 15:53
jili1000: 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從其所行。 123.240.32.65 10/11 16:15
jili1000: 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 123.240.32.65 10/11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