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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MY728 ()》之銘言: : 北市府一開始要介入的方式就是錯的, : 完全忘記自己在這個案子的身份只是一個行政審核機構。 因為一開始,就本來認為 T17 T18 照合約走得下去, 所以仲介兩家去自己互相喬, 開發框架(現有的地上權契約)就在那 沒想到新壽做不到 NVDA 開出的條件 於是新壽想說那契約轉給你,我拿錢(鉅款)走人 於是要求北市府辦違反契約規定的地上權直接轉移 後面就大家知道得這樣了 : 今天如果是輝達和市政府簽MOU, 問題北市府要跟 NVDA 簽 MOU ,那 KPI 是什麼?? : 那北市府要去找地要去開綠燈,這還說的過去。 : 但是MOU是新壽和輝達簽約的, : 北市府為什麼可以偏向其中的一個民間企業? 沒偏啊 在契約條文內 沒偏坦任何一方 既不允許新壽直接轉給輝達 也不允許輝達直接承接 但,非屬契約的 地上權辦法, 市府高興,因為希望輝達這麼大咖的來, 修正辦法,送給議會 議會高興輝達要來,通過修正辦法, 議會給過,就好了 專案給,違反啥? 中央都說了 議員有意見不會在議會轟市府膩 你看誰敢跳出來說反對 NVDA 進駐台北市啊 : 北市府要解約,就有圖利的風險, 不要搞混焦點 解約本身,沒有圖利 是付 107E 才是圖利 : 因為北市府已經認為新壽不可能在合約內履約,那為什麼還是用合意解約的方式,給補償 : 給予新壽平安下車的選項? 打官司,要不要時間? 時間,是不是成本??? : 而對於新壽而言,要同意北市府的條件,就有被股東告背信的風險,總不能你們輝達和北 : 市府在爽,我成全你們,還要吃上官司吧? 笑死,董事會決議啊,臨時股東大會啊 公司法不就寫在那了?? 有法條你不走,還擔心被告背信?? 先去看什麼叫做 背信罪 若有超過50% 股東決議,背啥信?? 但,你有看到台新或新壽有要針對這個開臨時股東會嗎?? 根本無聲無息嘛~~~ 難道你以為沒有股東反對新新併嗎?? 一定有啊, 但為何沒有股東到法院去按鈴告新壽對於 新新併 是背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5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0419647.A.FD5.html
driver0811: 沒想到新壽做不到 NVDA 開出的條件 111.71.76.162 10/14 13:32
driver0811: =》回頭從這裡談起吧,在框架內 111.71.76.162 10/14 13:32
driver0811: 那麼多仲介,法律人才 111.71.76.162 10/14 13:33
driver0811: 走其他路的成本有算過嗎 111.71.76.162 10/14 13:34
aakkssqq: 圖利8億不是圖利嗎?呵呵呵 61.216.162.228 10/14 13:36
Samurai: 圖利罪要明知違法才成立,給利益不是問 42.72.159.204 10/14 13:37
Samurai: 題,是柯被搞了才變得風聲鶴唳 42.72.159.204 10/14 13:37
jackythere: 蔣就算合法去做,也是百分百被圖利搞 106.1.119.221 10/14 13:46
jackythere: 啦!畢竟現在是人治又不是法治 106.1.119.221 10/14 13:46
jackythere: 圖利一塊也是圖利喔 106.1.119.221 10/14 13:47
ProTrader: 新壽一開始也是用商辦思維去跟輝達談吧 60.248.254.207 10/14 15:12
ProTrader: 沒想到輝達要的是自己蓋總部 60.248.254.207 10/14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