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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公務員啦 看了一下勞基法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3、5項: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 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 休假 要同一個雇主 那換工作休假年資不就要重新集了 這樣很討厭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217.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0968355.A.C49.html
ziso: 你可以考公職 1.162.64.197 10/20 21:53
johnhmj: 你以為台灣本土執政有百分百勞權嗎? 101.10.49.151 10/20 21:57
johnhmj: 自立自強跟老闆講啊 謝謝指教不用想太多 101.10.49.151 10/20 21:57
ppit: 帶不走也是換成錢結算給你 150.116.46.247 10/21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