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ly888: 免賠合理,加害者鞭刑10下,就是對被害114.136.184.155 10/22 06:30
→ anly888: 者的精神賠償114.136.184.155 10/22 06:30
→ anly888: 不然就是被害者的全程遭遇,加害者也要114.136.184.155 10/22 06:31
→ anly888: 完全體驗114.136.184.155 10/22 06:31
→ anly888: 免賠錢的前提是:重罰加害者114.136.184.155 10/22 06:32
→ anly888: 重罰加害者就是對受害者的精神賠償114.136.184.155 10/22 06:33
噓 EdgeGuy: 錯誤類比!! 113.37.143.226 10/22 06:36
→ EdgeGuy: 你說的那些都是有可能死人的 113.37.143.226 10/22 06:36
可能死人? 死了再按照那位老兄說的賠償啊
→ EdgeGuy: 被摸一下會死人嗎!!! 113.37.143.226 10/22 06:36
被摸一下?
所以你的性器官被人摸了,會死嗎? 肉體受到損傷嗎? 照上面那位老兄主張
的話,通通免予民事賠償。
另外,眾目睽睽下對你吐口水、吐痰、用小便噴你、用大便砸你,你會死嗎?
你的肉體會受到損傷嗎? 都不會! 所以照上面那位老兄的主張,通通免賠償。
噓 strike519: 拘禁本身就是重罪 36.226.178.20 10/22 06:41
廢話,但是重罪就應該賠償嗎?
上面那位老兄的主張你開眼看了沒? 他主張只要肉體無傷通通不准民事賠償。
刑事罰與民事賠償是兩回事,那老兄不在乎,你自己懂區別嗎?
推 tomshiou: 文組法盲 101.10.3.182 10/22 06:43
推 specman: 本版老是討論一些想遊走法律邊緣的行為 111.253.135.42 10/22 06:52
→ specman: 不是身體沒受傷就無罪 原案也沒身體受 111.253.135.42 10/22 06:53
→ specman: 傷 111.253.135.42 10/22 06:53
噓 cjol: 一點法治觀念也沒有 36.232.244.175 10/22 07:21
法治觀念,啥法治觀念? 那位老兄要求的是「修法」,意思是對現行法制不滿,
而你扯啥法治觀念?
推 teras: 行使希特勒威瑪憲法的台灣納粹政府、倒行逆 111.185.6.189 10/22 07:41
→ teras: 施至今。。。會意外嗎?。。。。。。木可木 111.185.6.189 10/22 07:42
→ teras: 可 111.185.6.189 10/22 07:42
→ teras: 人家是用科學文明統治世界,台灣納粹政府是 111.185.6.189 10/22 07:42
→ teras: 用壓迫欺騙在恐嚇百姓。。。真的「讓世界看 111.185.6.189 10/22 07:42
→ teras: 見你媽」。「世界怎麼跟得上恁阿嬤」惹。。 111.185.6.189 10/22 07:42
→ teras: 。。。。木可木可 111.185.6.189 10/22 07:42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3.98 臺灣), 10/22/2025 09:21:17
噓 brbear: 錯了還狡辯 49.217.131.109 10/2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