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urt0043 (紅色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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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完蛋了?媒體爆狗仔案朝反滲透法偵
時間Sat Oct 25 14:47:26 2025
※ 引述《betweenus020 (betweenus020)》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政治中心/劉宇鈞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國昌完蛋了?媒體爆狗仔案朝反滲透法偵辦 黃帝穎:最重十年徒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eee.com.tw/VuTCS6J.jpg
我是認為不要小看這個.
當年就是另一個綠師, 開始在臉書和三民自, 說柯文哲貪污的,
大家也都是當笑話在看,
結果呢?
這個反滲透法, 從一開始, 就被認為會被拿來整肅異己,
果不其然,
大家也不用擔心民進黨有面子和尊嚴問題.
所以, 是應該正本清源, 處理這個法律.
我隨便看, 就發現幾個問題:
1. 指示、委託、資助
這都違反刑事法律的「明確性原則」,
簡單的舉例: 上床算不算? 不利益的免除或抛棄算不算?
給予正面的評價、按讚 算不算?
2. 遊說行為
一樣違背「明確性原則」
和同黨委員在立法院討論法案算不算? 要求連署呢?
黨鞭的指示呢?
在酒店一邊摸奶一邊談呢?
3. 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
除了「明確性原則」外,
也自相矛盾: 都是機密了, 我怎麼知道我談的是機密?
整個法律, 就是蔣氏王朝時代、戒嚴時代的風格,
說整部法律都違憲, 都不為過.
違憲的東西, 立法院自己就可以修正或廢除, 不用別人講.
然後, 整部法律就12條,
請問要辦黃國昌反滲透法, 是用哪一條?
這位綠師有翻過法條了嗎? 還是只看法律名稱就講話了?
機密部分,大家也不要覺得有什麼嚴謹的程序,
基本上就是行政機關說了算.
(詳國家機密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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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54273: 林俊言新北,黃國昌要選新北 61.224.86.213 10/25 14:50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51 臺灣), 10/25/2025 14:54:16
推 flashseal: 你的問題羈押黃之後再慢慢釐清就好 101.10.76.147 10/25 15:08
推 pttuser0280: 就是這種模糊法律,民進黨才有整肅118.168.153.145 10/25 15:14
→ pttuser0280: 異己的空間118.168.153.145 10/25 15:14
→ gy206578: 把整個台灣根基產業送走的算內亂外患罪 49.218.242.158 10/25 16:02
→ gy206578: 嗎? 49.218.242.158 10/25 16:02
推 seanfan: 我是樂觀其成 把黃押了 2028肯定被輪替 111.243.65.87 10/25 16:12
→ seanfan: 坐等林俊言從內部搞垮賴清德政權 111.243.65.87 10/25 16:13
→ seanfan: 你為啥要急著阻止林俊言執行任務呢xD 111.243.65.87 10/25 16:13
→ xixixxiixxii: 你不懂黨吧?只要選對法官,用撇條 39.9.228.41 10/25 17:10
→ xixixxiixxii: 也能判刑 39.9.228.41 10/25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