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3年不得分手 違者賠1億元 誘簽男男戀愛契約 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國立科大碩士生 判刑1年8月 林姓男子欲與研究所一名男同學交往未獲同意,竟設局誘使對方簽下一份「男男戀愛契約 書」,規定「已讀要回」、「三年內不得分手」、「違約要賠一億元」等內容,還盜用對 方個資恐嚇「要像五億高中生那樣上新聞」、「要你媽媽被關」等。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 、違反個資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將林男判刑一年八月。 跟騷禁聯繫 騙要談和解文件夾契約 林男與該名男同學是一所國立科技大學的研究所同學。去年三月,同學拒絕與林交往後報 警,警方依跟騷法核發書面告誡書,禁止林與對方聯繫,但林男仍傳訊、打電話、寫信, 甚至到同學住家附近守候;期間,他以「談和解」為由,把同學騙到超商,趁其疲倦、注 意力不集中時,將契約書夾在撤告文件中,誘使同學簽名。 以「同性婚姻」要求雙方登記為伴侶 這份契約書規定,雙方不得封鎖任何通訊帳號,每晚六點到凌晨四點必須同處語音頻道、 保持情侶關係至少三年,並以「釋字七四八施行法」第二條與第四條為依據,也就是俗稱 的「同性婚姻」要求雙方登記為伴侶,違約須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一億元等。 法院判撤銷 又偽造聲明書稱雙方自願 同學事後發現,堅拒履行,林男仍以契約為憑向高雄地院提告兩案,各求償違約金一百萬 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林的同學誤以為簽署的是撤告文件才簽名,屬於意思表示錯 誤,契約已依法撤銷而無效。林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遭駁回確定。未料他為求翻 案,另偽造一份聲明書,偽簽同學姓名,謊稱雙方自願簽約,寄交高雄高分院與台南地檢 署作為證據。 法院認為,林男行為惡意,除偽造文件,還非法登入被害人的人力銀行帳號變更密碼、及 利用訴訟取得同學母親個資,查詢同學母親的就醫紀錄傳給同學,並在訊息中多次威脅「 生不如死」、「想要你媽媽被關嗎?」等語。 法官指出,林男不僅無視警方告誡,還以感情為名長期跟蹤、威脅與操控,被害人因此長 期焦慮、恐懼,生活嚴重受影響。依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判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7295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6.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1446917.A.10C.html
qt359101: 恐怖情甲...114.136.170.213 10/26 10:49
j32072: 一定很粗 42.73.46.47 10/26 10:50
calvin00300: 又是甲== 49.215.63.163 10/26 10:50
t4lin: 這開價…世界上一堆甲有一億還跟你交往衝啥 175.181.186.83 10/26 10:55
ppp123: 嘔嘔嘔嘔嘔 42.72.160.223 10/26 10:57
glacialfire: 這什麼智障契約書 小學生嗎? 220.141.3.73 10/26 11:08
leotompp: 屁精還一堆事 在哈囉喔 118.232.58.70 10/26 11:12
jma306: 這去法院怎執行 114.26.78.206 10/26 11:22
derrick1220: 噁心死了操118.231.172.228 10/26 12:06
b9021008: 幹娘 臭甲瑞克肯特齊芳 101.8.226.187 10/26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