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ldoe: 都吹直笛值多少?XD 118.168.184.73 10/27 21:21
※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記者鄧庭婷/綜合報導
: 台南一名葉姓男子疑似對一名在門市工作的女子有好感,涉嫌跟蹤和偷摸女方機車坐墊而
: 被控告,一審判處葉男無罪,二審法官認為,葉男多次觸摸機車座墊此舉具有性別相關意
: 涵,且帶有性騷擾意味,改判6月徒刑;被害女子表示葉男行為已造成恐懼、影響生活,
: 因此向他求償20萬元,對此,台南簡易庭判決葉男須賠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說到刑事部分,第三審已經判決確定了
按照最高法院一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三二二四號刑事判決的說法:(被告前二審有委任律師
,不過第三審沒有特別提及)
上訴意旨:
伊因喜歡藍色,多次在中華電信門市看見被害人甲女(姓名詳卷,下或稱甲女)停放該門
市前之機車(下稱D車)為藍色而短暫停留及觸摸,伊所為與性或性別無關。且被害人係事
後調閱門市監視錄影畫面後,始知悉上情,可見其對伊所為並不知情,亦不符合跟蹤騷擾
防制法(下稱本法)第三條規定跟蹤騷擾行為要件所指之「違反其意願」。
經查:
(一)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明定跟蹤騷擾行為,係指行為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
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同條
第一項各款所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而言。其中所
稱「與性或性別有關」,基於跟蹤騷擾行為主要源自迷戀、追求(占有)未遂、權力與控
制、性別歧視、性報復或性勒索等因素,是類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跟蹤騷擾行為人,無視對
方意願的施加大量關注甚至意圖控制,其行為顯示將被害人當成自己的附屬品,具有發生
率、恐懼性、危險性及傷害性之四高特徵,當認行為人所為,非僅止於性或性別本身,凡
可認定是利用性或性別上地位的不平等,而對被害人為跟蹤騷擾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
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即足當之。另所指之「違反其意願」,鑒於本法第三條第
一項第一、二款規定「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行蹤、盯梢、守候、尾隨」之行為,皆屬
被害人不易察覺已被跟踨騷擾之態樣,則行為人所為,是否違反被害人之意願,考量跟蹤
騷擾行為之特性,應從被害人立場觀之,不以其須在行為人「行為當下」立即知悉或行為
人實際接觸被害人為必要,被害人事後知悉而覺不適,且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界線者
,亦屬違反其意願,若非如此解釋,無從落實本法為使被害人免於受跟蹤騷擾行為侵害之
立法目的。是行為人對被害人反覆或持續所為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本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行
為,無論被害人係行為當下或事後知悉,倘已明顯感到不安或恐懼,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
忍之界限,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即該當本條項規定跟蹤騷擾行為之要件。
(二)證據之取捨及事實之認定,均為事實審法院之職權,如其判斷並無違反相關證據法則
,即不能任意指為違法而執為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原判決認定上訴人有如其事實欄所
載之跟蹤騷擾犯行,係依憑上訴人不利於己之部分陳述、證人即甲女、甲女母親(其二人
之姓名均詳卷)之指證,佐以第一審及原審勘驗甲女任職之中華電信門市監視器錄影畫面
之勘驗筆錄暨擷圖、甲女騎乘D車返家及上訴人騎乘其機車(下稱A車)之車輛行車軌跡
等案內相關證據資料,而為認定,並說明:上訴人開始跟蹤騷擾甲女之時間,均在門市結
束營業,甲女仍留在門市待下班之際,並在二個月內騎乘A車至空曠之門市騎樓,刻意緊
臨D車而伸手碰觸或來回觸摸D車座墊,或在門市鐵門尚未落下前,朝門市內觀望共十七
次之行為。參以上訴人在此期間處於待業狀態,居住區域與甲女亦不相同,其行車路線卻
與甲女返家之行車路徑部分重疊而隨行在後,顯非偶然,而係有意尾隨、跟蹤,及甲女母
親亦證稱發現甲女下班返家時遭人騎機車跟蹤等情,因認上訴人辯稱係因繳費、想去附近
或喜歡藍色D車之故而現身附近云云,均不足採信,認為其所為已屬「與性或性別有關」
。酌以甲女因母親告知及調閱任職門市監視器錄影畫面,知悉其遭多次跟縱騷擾而報警後
,再次遭上訴人尾隨、跟縱,導致甲女害怕、焦慮而就醫,上訴人所為已違反被害人之意
願,不因被害人在上訴人各別行為當下是否立即知悉而影響等旨。核其本於調查所得之證
據而為合理推斷,並未違反經驗及論理法則,此屬原審採證認事職權之適法行使,於法無
違,自不得任指為違法。上訴意旨所云,無非置原判決已明確論斷之說明於不顧,徒憑己
見,任意指摘原判決不當,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其上
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回。
就上述內容看來,「坐墊」(這部分被告已經在刑事第二審坦承有相關事實)不只是唯一
認定有罪之依據
而自從前次看到這事(#1dE1BYdR (Gossiping) )以來,還真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速度之快根本來不及反應...
但不管怎樣講,判到有期徒刑六月、且得易科罰金,已經算是便宜了
只希望這個葉某已經放棄追求了吧...
附帶一提,雙方背景如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一一四年度南簡字第九三八號
民事判決)
葉某:大學畢業,待業中,無收入,有年長與罹病家屬需要照顧扶養
(刑事第二審判決時:大學畢業,已取得保險業務員證照,目前在保險公司上班,
月收入約新臺幣三萬元,未婚無子女,目前與父母、姐姐同住)
甲女:大學畢業,未婚,任職系爭門市(○○電信臺南崇德特約服務中心),月收入約三
萬元
看來是因為被判決有罪,所以就丟了飯碗?反正一切非當事人根本不明白...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7.184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1569916.A.1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