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單身的人不能找代理孕母?
時間Mon Nov 3 09:33:40 2025
※ 引述《DavidJam (能捨能得,不捨不得。)》之銘言:
: 大家好
: 現在大家都怕結婚以後 如果要離婚 財產都要分一半給另一半
: 那為什麼 不乾脆找代理孕母就好?
: 直接跟代理孕母說 我只要小孩 然後會給對方一筆錢 從此各不相干
: 這樣子代理孕母可以拿到錢 然後小孩可以自己養 又不用擔心自己全身的財產被騙走
: 如果真的只愛小孩 那單身應該也無所謂吧?
: 這樣子的養法 大家都各取所需
: 如果大家都認同 都用這種方法
: 那出生率應該會提高吧?
: 也可以解決少子化問題
: 大家覺得呢?
: 有迷有卦?
這個二十幾年前唸大學的時候
法律課堂的老師就有講過
民法第967條:「稱直系血親者,為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己身所從出就是自己從媽媽那邊出來
從己身所出就是小孩從自己身體出來(生產或製造)
代理孕母有個爭議
代理孕母只是幫別人生小孩的
名分上代理孕母不是媽媽
可是小孩卻是從代理孕母身上生產出來的
這就造成了很大的爭議
如果代理孕母主張這個小孩是代理孕母自己的
那名義上的媽媽要怎麼辦
現在屬於特別法的《人工生殖法》還是禁止代理孕母
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親子權認定問題
過去曾因親子權認定問題(分娩者為母)而使代孕合法化困難
修法草案也曾提出排除民法相關規定以避免爭議
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用「代理孕母 法規」為關鍵字搜尋Google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8.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2133622.A.227.html
推 s820912gmail: 沒錯 49.218.88.67 11/03 09:34
推 attpp: 就修法而已很難嗎,科技都跑多前面了 101.8.131.183 11/03 09:35
→ GermanNavy: 這不是理由 114.136.171.54 11/03 10:26
噓 b2202761: 一但少子化更加劇,你說得都不是理由, 111.83.212.149 11/03 12:13
→ b2202761: 法律馬上就修改,當初說的理由都可以當 111.83.212.149 11/03 12:13
→ b2202761: 屁話 111.83.212.149 11/03 12:13
推 momomom: 媽媽出卵子 就好啦 101.10.62.51 11/03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