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分工很細膩的
打電話的
領錢的
做軟體的
管理的
吃喝玩樂的
每一樣台灣法官都判的很輕
為什麼不用組織犯罪去辦呢
完全就是法官想放人吧
※ 引述《Marle (馬雷)》之銘言
: 乳題 我沒什麼聖母病
: 我覺得陳志死一死最好
: 劉純妤既然也是詐團的
: 我不管她只是訂飯店還是什麼的
: 是不是也應該死刑
: 最好她的小孩也死光光最好
: 這才是正義對吧!?
: 有沒有八卦?〓〓⊙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43.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2683711.A.6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