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獨/進口澳洲雞蛋喊冤遭政府切割 拉畜產
時間Wed Nov 12 13:19:15 2025
※ 引述《ChanHoPark (公園先生)》之銘言:
: 記者黃哲民、黃宥寧/台北報導
: 前年(2023年)國內發生嚴重雞蛋荒,農業部委託中央畜產會辦理專案進口應急,羽禾食
: 品簽約受託,從澳洲分批進口共1688萬餘顆雞蛋,不料為期1年合約僅執行7個月就喊停,
: 至今仍有637萬餘顆蛋沒履約,澳洲貿易商來台提告求償,羽禾拉畜產會參與本件訴訟墊
: 背,聲稱政策害人,卻遭畜產會反嗆須自負商業風險,台北地院審結,判羽禾須賠償澳幣
: 195萬3600元,可上訴。
: → adasin: 沒跟政府簽合同嗎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判阿 36.237.141.214 11/12 12:58
大概看了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二號民事判決,理論上:
有直接關係:A(政府,即當初委託民間企業協助進口雞蛋的一方)和B(羽禾)、B和
C(天府國際)
無直接關係:A和C
而至於判決要旨,經人工智能整理如下:
(一)關於契約性質與責任
一、系爭合約屬「繼續性買賣契約」
・依契約條文及附件時程表,雙方約定在一年期間內每週分批出貨,非一次性買賣。
・被告有依約定時程「下採購訂單」之協力給付義務,原告則有依下單交貨之義務。
二、被告遲延履約成立
・被告自一一三年一月十四日起未再下單,仍有三萬五千四百箱未採購,為其所不爭執
・被告抗辯因「政府未准許續行採購」屬不可抗力,法院認為:
・不可抗力係指外界不可抗之事變。
・被告所稱情形並非法令變更,非屬不可抗力。
小結:被告遲延履行,有可歸責性,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二)關於損害賠償
一、自認效力
・原告主張之損害:
・遭 Sunny Queen 求償澳幣 1,770,000 元
・遭 YUANJU INTERNATIONAL 求償海運費澳幣 6,600 元
・喪失預期利潤澳幣 177,000 元 (佔百分之十)
・被告於庭上表示「不爭執、無意見」,視為自認。(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一
項、第二百八十條第一項)
・參加人之反對意見與被告行為抵觸,依法不生效力。
・被告事後欲撤回自認,未符民訴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三項要件,不得撤銷。
二、被告關於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但書之抗辯不採
・原告請求的是「損害賠償」,非「對待給付」請求,該條規定不適用。
・且被告未具體證明原告有因免履行義務而得利益。
小結:被告未依約定時程下單購買雞蛋,構成給付遲延,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總結:
本案確認系爭合約為繼續性買賣契約,被告未依期下單採購,構成給付遲延;其所稱不可
抗力抗辯不成立。原告所受損害金額,經被告於庭上不爭執,依法視為自認,故應全額賠
償。
因此拉政府機關進來(參加訴訟)的部分,應該是要證明問題可歸責於政府機關,自身在
這方面沒有責任
但法院不相信,而羽禾已經提起第二審上訴,十一月五日受通知:
訴訟標的:41,181,888元(依補繳裁定時的匯率為準)
裁判費用:589,458 元
所以就看這間公司是否付得起了...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29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2924758.A.053.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218.29 馬來西亞), 11/12/2025 13:19:35
→ wcm: 如果覺得政府有問題,應該提告政府該負責賠 114.136.165.61 11/12 14:48
→ wcm: 償吧 114.136.165.61 11/12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