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胡亂告人,或胡亂辦他人案子 在提交訴狀之前 應該要先質押保證金吧? 如果法院裁定不罰,或免罪 就應該沒收質押保證金 以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即便你不是刻意誣告,你也必須有足夠的信心與決心才能告人 而如果裁定有罰,或有罪 則除了退還原有的保證金之外,還有額外的獎勵金(財源從沒收的保證金來) 獎勵你維護了社會秩序,舉發他人違法 這樣是不是避免了閒雜人士亂用用司法擾民,搞人,甚至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舉例:如果有美國婊子想要搞轉發反串文的鄉民 也必須質押保證金,如果裁定無罪或不罰,就要沒收保證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0.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3012064.A.EAD.html
TexasFlood: 對,窮鬼沒資格告人126.182.203.217 11/13 13:36
就算現行制度不變,窮鬼也請不起律師啊,在說啥 ※ 編輯: stu60001 (49.214.10.235 臺灣), 11/13/2025 13:37:53
lpbrother: 交通檢舉先試試看,檢舉先繳押金,成功101.139.205.162 11/13 13:38
lpbrother: 退還,不成功則扣掉101.139.205.162 11/13 13:38
hurtmind: 是代表國家告人,政府自己賠錢給自己? 61.216.152.68 11/13 13:41
mozaiwen: 說檢舉交通這例子真爛,是繳了多少罰金 60.251.132.230 11/13 14:05
cloud3455: 好主意下次別出了 101.138.46.203 11/13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