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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雨中參加生態導覽溺斃虎豹潭 女領隊得賠
時間Thu Nov 13 20:59:36 2025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雨中參加生態導覽溺斃虎豹潭 女領隊得賠其中1死者家屬208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雙溪虎豹潭2021年10月16日溪水暴漲,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公司招攬的虎豹潭步
道健行及生態導覽成員,6人溺斃。鐘姓死者的家屬認為領隊蘇秋雅未在隊伍前方引導安
全路線,因而發生憾事,提告求償。基隆地方法院判蘇女須賠償鐘母、鐘妻和兩名女兒共
208萬8116元。死者家屬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鐘姓死者的家屬也認為新北市府未於周邊設置警告標語、廣播系統和救生設施,未善盡管
理之責,提國家賠償訴訟,高院民事庭今年7月22日判新北市府應賠償617萬餘元。
鐘姓男子2021年10月16日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公司透過網路招攬的虎豹潭步道健行及生
態導覽,領隊蘇秋雅於下午2點30分出發時已開始下雨。下午3點,蘇秋雅帶領團員自虎豹
潭步道停車場出發,先沿北勢溪上游方向行走,右轉通過位於北勢溪河床間虎豹潭「梳子
壩」。下午4點多時,因雨勢磅礡,蘇秋雅雖與團員一致決定折返,討論時卻沒明確指示
折返路線。
溪流因暴雨瞬間暴漲,梳子壩淹沒於溪水之下,全部參與人員有28人,隊伍拖長,走在前
方的學員不清楚可選擇走不經梳子壩的路徑。鐘因無人引導,循去程路徑步行通過梳子壩
時,被沖落北勢溪。
鐘的家屬因深受打擊,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殯葬費、扶養金等。
高院民事庭認為蘇秋雅負有安全照護義務,卻於當日暴雨後決定折返時,未明確指示折返
路線,且在未確保全部參與人員都「知道不要通過梳子壩」明確指示下,未留在隊伍前方
引導安全路線,使鐘因而喪命,她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高院計算,4名上訴人扣除被害人已從蘇秋雅及天大地方公司各受領60萬元的賠償金,以
及新北市府的賠償後,高院認為原審計算的賠償金額合理,因此駁回死者家屬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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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13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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