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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雅不文雅不是重點,重點是要找理由 「假揭弊?黃姓立委忽視52次?」 「關係匪淺?太子集團在某市長任內擴大規模!」 「現任市長被拖累!」 像這些理由很適合放到什麼週刊封面 有兩個重點要記得 [要用問號!]用問號才能在被告的時候說是公堂之上假設一下 [影射殺傷力最強了!]一定要含沙射影,不要直接具名抹黑,理由同上 以上是這章節的考試重點,各位學會了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3.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3081252.A.A21.html
yoshiringo: @o@ 115.43.253.46 11/14 08:48
simon0529: 笑死,他們在扣技能啦,還沒還沒 111.248.80.243 11/14 08:50
LiarHunter: ”台北”101有詐騙集團總部 難道市長 111.71.99.147 11/14 08:53
LiarHunter: 不用負責? 111.71.99.147 11/14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