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S (慕山駛者)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閃兵應該回歸軍法還是由刑法接受審判
時間Sat Nov 15 12:28:42 2025
這陣子藝人閃兵案吵的沸沸揚揚
也有部分藝人被檢察官求處2年8月
但,這些藝人欠的是“軍事訓練”
如果是接受刑法審判
這樣子,不就依然沒有接受軍事訓練
如果真的要後備軍人動員
這些閃兵人士不也沒戰鬥力
所以,閃兵人士
不管有沒有接受刑法審判
是否也該先回歸軍法審判
或是國防部該在外島成立一個
金防部或馬防部直屬營
名叫..閃兵戰鬥回訓營
役期加倍
先把閃兵人士後送外島服役後
等役退後
再看是否接受刑法審判
大家怎麼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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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irokase: 先把它們躲兵役到被發現時的幾年,其 42.73.24.96 11/15 12:30
→ shirokase: 財產收入全充公 42.73.24.96 11/15 12:30
→ johnhmj: 軍法用來審在職期間的 建議是加重刑法啦 49.216.177.140 11/15 12:31
推 seouit: 部分收入當成不法所得扣押他們就很痛了 1.162.160.50 11/1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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