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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2025/11/28 05:30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 吞公款購買房產 : 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與諸多聲請釋憲者一同促成通姦除罪化的「知名 : 律師」、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涉侵占公司款項二八五〇萬元,用以私用或購 : 台北市信義區房產,另又涉墊高公司名下房地產買賣交易價格,以此向銀行詐貸得手一. : 億元,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廿路發動搜索,約談周方慰等八人,朝 : 反銀行法、刑法詐欺、侵占等罪嫌偵辦。 : 推 rererere147: 原來推手是他喔 我還以為是某立委 101.9.102.59 11/28 12:04 嚴格來講: 因為有憲法法庭判決(以前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務部、立法院才會需要修改被宣告 與憲法不符、不能繼續施行的法律 且當初「釋字第七九一號」中,已明確標示聲請的當事人如下: 【先行發動聲請的】 聲請人一: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快股法官等(共十三件) 聲請人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審查庭直股法官等(共二件) 聲請人三:林建宏 【公告辯論庭期後才聲請的】 聲請人四: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申股法官 聲請人五:林志宏 聲請人六:林庭安 聲請人七:林郁芸 聲請人八:詹民進、羅秀燕 聲請人九:周方慰 而周方慰也憑著這解釋,成功聲請非常上訴並獲得免訴判決(最高法院一一零年度台非字 第十三號) 大法庭裁定主文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通(相)姦罪刑之規定,經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宣告違憲,應 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本院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對被告據以聲請上開解釋之原因 案件所提起之非常上訴,應認其屬「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而依刑事訴訟法第三 百零二條第四款規定諭知免訴之判決。 只是如今會淪落成罪犯的「助手」 這與「仙塔律師」等類似案例相比,還真的是不勝唏噓,當初伸張的正義,如今說沒走歪 都是不可能的。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17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4307157.A.E50.html
orangehb: 人越老越愛$$$$$ 114.27.150.66 11/28 13:21
preisner: 司法真的很脆弱,因為都自己人在亂來啊 60.248.161.28 11/28 13:21
preisner: 整天怪在野黨,嘔嘔嘔 60.248.161.28 11/28 13:21
DeStory: 黨的修幹急先鋒 42.70.42.213 11/28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