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urt0043 (紅色十月)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民進黨助推 明年大選憲訴法公投
時間Mon Dec 1 15:16:13 2025
個人很支持。
大家都知道那個噁爛黨在想什麼,我就不贅述,
但借力使力: 公投本來就可以得到最大公約數,
的確可以讓那些王八蛋閉嘴。
那麼,
既然罷免不成後,不能再提罷免,有這種效力,
那我們該做的,不也是讓公投的創制權有效力嗎?
現在的公投法,在多年前被藍綠共同修廢創制權,
所以各位可以發現那票噁爛人只敢提“複決權”。
那其實把創制權修回來,就可以做很多事了,例如:
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用創制權的方式公投!
在檢察官變成鷹犬官的現在,
我們迫切需要國會調查權。
2. 創制權、複決權的公投,讓它有基本法的效力或位階,
不能再提起憲法訴訟。
技術上,公投題目應限制用訴訟上「訴之聲明」的方式來訂,
讓它嚴謹化、決定人時地事物的範圍。
但為避免也是鷹犬的中選會亂搞,
這個程序審核權,應該移轉到立法院,以聽證+投票方式處理。
小知識:公投沒過,就跟敗訴的判決一樣,要有確認的效力,
即行政、立法、司法,均不能再為否認的任何行為、立法及裁判。
所以才說要以訴之聲明的方式去訂。
鄙人從憲判9開始,就一直鼓吹必須修公投法,就是知道接下來會有這一招,
如果那時就開始研究,現在差不多已經三讀。
如果沒有,就又會被那些外圍組織捷足先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58.209.37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4573375.A.0EC.html
※ 編輯: court0043 (172.58.209.37 美國), 12/01/2025 15:18:17
※ 編輯: court0043 (172.58.209.37 美國), 12/01/2025 15:18:58
→ bole: 民進黨才不管公投結果,已經好多次了42.75.236.189 12/01 15:25
所以才說:「要有效力」 !
就跟民法規定“子女要孝順父母”一樣,
沒有效力的規定/制度,就會形成具文。
具文的結果,
就是被拿來做動員、政治鬥爭用,
例如現在“他們”就純粹只是為縣市長選舉而已。
※ 編輯: court0043 (172.58.209.37 美國), 12/01/2025 15:29:41
推 phix: 提法案罷免總統吧223.137.130.85 12/01 15:30
我直接舉例如可以的公投題目:
中央及地方的各級選舉,參選人有三人以上時,應為二階段選舉,
第一階段得票最高的二位,為第二階段之候選人,
第二階段得票數最高者,為當選人。
(就訴之聲明的寫法)
但重點,仍然是必須讓這個公投有效力,
通過: 就立刻有效,未為二階段的選舉就不生效力。
不通過:立法院所為二階段選舉的立法無效/or 即刻失去效力。
※ 編輯: court0043 (172.58.209.37 美國), 12/01/2025 15:43:28
噓 SeaForest: 你推推看啊 看有沒有人理你223.139.79.124 12/01 15:41
廢言! 廢人專講這種有營養的話。
※ 編輯: court0043 (172.58.209.37 美國), 12/01/2025 15:44:25
推 seanfan: 他還在大罷免成功平行時空啦 111.243.71.5 12/01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