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ffee112: 原來 但這個真的感覺在 大砲打小鳥 扯 111.255.150.76 12/02 11:39
→ zwxyzxxx: 如果沒有阿婆,那他的確應該被關111.248.218.162 12/02 11:40
→ zwxyzxxx: 那這樣新聞是不是該重新撰寫了?111.248.218.162 12/02 11:40
推 goodevening: 原來 感謝柯南,新聞寫這個標題沒聳 42.73.49.254 12/02 11:40
→ goodevening: 動性啊 42.73.49.254 12/02 11:40
→ LawLawDer: 你會知道拾荒的住哪==? 118.165.66.186 12/02 11:40
→ LawLawDer: 然後法院送達證人傳票要怎麼送達? 118.165.66.186 12/02 11:41
→ LawLawDer: 想帶風向是他自己侵佔? 118.165.66.186 12/02 11:41
對啊 我不知道拾荒阿婆住哪
但我隔天可以去把電鍋拿回來 阿婆在路上也會隨身帶電鍋對吧
推 kevinpc: 阿婆如果是流民搞不好有幾條通怕被找到 1.163.202.137 12/02 11:41
推 holyhelm: 回收阿婆還真的神出鬼沒 有時生病就沒了 59.127.221.37 12/02 11:41
對啊 我不知道她在哪出沒 但我知道她會吃冷飯 家裡沒電鍋
→ holyhelm: 家裡附近的回收阿婆就兩個月沒出來了 59.127.221.37 12/02 11:41
→ tim9527: 錯怪了 是垃圾阿婆害慘清潔隊隊員 111.82.1.155 12/02 11:41
→ shikop: 阿婆說不定就是專門去撿回收的 111.249.232.38 12/02 11:42
噓 ivorysoap: 你這就錯了 為什麼我認識檢回收的就要 49.217.62.12 12/02 11:42
→ ivorysoap: 知道他家在哪裡? 49.217.62.12 12/02 11:42
→ ivorysoap: 你這種推論才是違反社會常識 49.217.62.12 12/02 11:42
→ BaRanKa: 這種艱苦人有時就不一定固定出沒啊 210.242.38.140 12/02 11:43
→ LawLawDer: 以後想幫人還要先知道人家住哪 118.165.66.186 12/02 11:43
→ shikop: 丟垃圾時有遇過一直問手上的回收能不能給 111.249.232.38 12/02 11:43
→ ivorysoap: 什麼叫做阿婆還了電鍋他就應該知道他 49.217.62.12 12/02 11:43
對啊,被檢舉隔天就遇到阿婆 她知道出事了就立馬拿電鍋回來
可惜後來阿婆就不見了
→ LawLawDer: 靠北 118.165.66.186 12/02 11:43
→ shikop: 他 111.249.232.38 12/02 11:43
→ ivorysoap: 住在哪裡? 49.217.62.12 12/02 11:43
→ Amara: 才32元 110.28.1.36 12/02 11:43
→ BaRanKa: 以此員的貼文他看過的撿回收的都早8晚5? 210.242.38.140 12/02 11:44
→ Amara: 有沒有阿婆 重要嗎?32元 110.28.1.36 12/02 11:44
→ ivorysoap: 原來就是你這種思考才造成那麼多冤案 49.217.62.12 12/02 11:44
→ LawLawDer: 我跟你講啦 法官大概跟這篇一樣想法 118.165.66.186 12/02 11:44
→ LawLawDer: 喔喔你不知道拾荒的住哪 那你有問題 118.165.66.186 12/02 11:45
→ LawLawDer: 可憐 活該台灣沒好人 118.165.66.186 12/02 11:45
全世界就沒其他人認識阿婆了嗎?
如果真的有這麼一個阿婆,難道就沒有其他人可以幫忙做證?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啦 可能你們都覺得沒問題吧
噓 Mradult: 你說得都對,那32元判貪污,公務車私用 42.79.234.233 12/02 11:45
噓 kiliasnake: 他沒有還舊的,他是買新的還回來。 111.83.69.149 12/02 11:45
→ Mradult: 算什麼?心證真好用 42.79.234.233 12/02 11:45
推 magamanzero: 其實侵占還比貪汙好 貪汙是重罪... 60.248.126.193 12/02 11:46
→ magamanzero: 所以為什麼一定要判貪汙呢 www 60.248.126.193 12/02 11:46
→ Night: 微罪不舉啦 這麼小的金額 浪費屁司法資源123.194.148.152 12/02 11:46
噓 ThreekRoger: 司法就是跟你腦子一樣才這麼爛阿 1.172.158.2 12/02 11:46
→ Night: 明明就有其他手段可以處理 死要判刑123.194.148.152 12/02 11:47
→ magamanzero: 侵占微罪不舉 可以問一下AI wwww 60.248.126.193 12/02 11:48
→ magamanzero: 這案就是雙標 小民就嚴刑 大官就 w 60.248.126.193 12/02 11:49
推 coffee112: 台灣真的很怪 各種奇怪 神奇判罰 很扯 111.255.150.76 12/02 11:49
噓 sars7125889: 你該看一下時間點,首開庭已經離事發 118.232.5.150 12/02 11:50
→ sars7125889: 時間點一年多了 其實找不到的話正常 118.232.5.150 12/02 11:50
看不出哪邊正常,我很難相信全世界只有他一個人認識阿婆 只有他知道阿婆在吃冷飯
連其他能幫他做證阿婆存在的人都沒有
推 chang0206: 好奇 微罪怎麼定義?金額?貪一塊也是貪 140.238.57.151 12/02 11:51
噓 GGMouseKing: 還的電鍋是新買的,小學沒畢業不識 103.116.72.25 12/02 11:52
→ GGMouseKing: 字真的有夠可悲 103.116.72.25 12/02 11:52
他是拿新買的電鍋跟阿婆換回來,誰才是小學沒畢業啊...不要鬧了好不好
→ sars7125889: 他如果事發那幾天馬上找不到人才是 118.232.5.150 12/02 11:52
→ sars7125889: 不正常,只能說你吐槽得不到位 118.232.5.150 12/02 11:52
噓 zwxyzxxx: 原來電鍋是新買的,那你這篇風向大逆風111.248.218.162 12/02 11:53
→ cloudyst: 搞不好拿來還的不是同一台啊,司法有太 42.79.16.117 12/02 11:53
→ cloudyst: 多案沒人辦了 辦這種的 42.79.16.117 12/02 11:53
去查一下新聞好嗎 標題黨死不認錯 看完全文一定會覺得奇怪
他是自稱買了新電鍋去跟阿婆換回來,再將舊電鍋拿去還隊上
所以法官才會問他有沒有發票可以證明,基本上就是想給他機會了
結果他還是沒有發票 法官要怎麼救?
推 ruisme: 推你 他的證詞確實怪怪的 104.132.79.44 12/02 11:55
推 shitboy: 確實 114.137.69.78 12/02 11:59
噓 teddy12114: 為什麼阿婆不會隨身帶電鍋出門?你的 39.12.209.71 12/02 12:00
→ teddy12114: 假設都很怪 39.12.209.71 12/02 12:00
原來你的世界有人會帶電鍋到處跑 是我見識淺薄
我相信一定是要拿來對付比克大魔王的
噓 edison033033: 還電鍋 跟 出庭時間又不同 39.12.72.150 12/02 12:00
→ edison033033: 你天天看到賣口香糖的又有常打招呼 39.12.72.150 12/02 12:00
→ edison033033: 突然一天他不見 你會知道去哪找嗎? 39.12.72.150 12/02 12:00
對啊 但這麼一個天天出現的人 卻沒有人可以幫他做證說這個人存在
噓 teddy12114: 所以買東西沒留發票就要被抓去關?太 39.12.209.71 12/02 12:02
→ teddy12114: 恐怖了吧 39.12.209.71 12/02 12:02
噓 xling5216: 真的浪費司法資源,殘值32塊錢的東西, 101.8.22.207 12/02 12:02
→ xling5216: 他知道錯了賠錢罰勞動服務的就好,大張 101.8.22.207 12/02 12:02
→ xling5216: 旗鼓是想做什麼???養了一群不做正經 101.8.22.207 12/02 12:02
→ xling5216: 事情的檢察官跟法官我才覺得浪費人民 101.8.22.207 12/02 12:03
→ xling5216: 納稅錢,有貪污之嫌.... 101.8.22.207 12/02 12:03
推 LawLawDer: 沒發票又怎樣 不會調監視器確認? 118.165.66.186 12/02 12:04
→ LawLawDer: 沒發票就要被關 垃圾國家 118.165.66.186 12/02 12:04
噓 romber: 你都覺得阿婆可憐了,這種事你還會想牽扯 219.70.146.223 12/02 12:05
→ romber: 阿婆進來?依照台灣司法這垃圾程度,你說 219.70.146.223 12/02 12:05
→ romber: 會不會直接送阿婆進監獄吃熱飯? 219.70.146.223 12/02 12:05
噓 xling5216: 阿我說檢察官或法官上班時期用公家電充 101.8.22.207 12/02 12:05
→ LawLawDer: 或是那間店的銷貨紀錄 隨便幫 118.165.66.186 12/02 12:05
→ xling5216: 手機電,上班時期滑手機非公務使用, 101.8.22.207 12/02 12:05
→ LawLawDer: 媽的勒沒發票就要關 118.165.66.186 12/02 12:05
→ xling5216: 歷年來電費鐵定也超過32元,要不要都 101.8.22.207 12/02 12:05
→ xling5216: 抓去法院審一次? 101.8.22.207 12/02 12:05
噓 xling5216: 一群尸位素餐的米蟲,台灣司法我早覺得 101.8.22.207 12/02 12:07
→ xling5216: 很爛,但沒想到可以爛到這種程度 101.8.22.207 12/02 12:07
推 gvmlve: 有些阿婆不想作證 39.14.41.188 12/02 12:08
推 yabuku: 看內容也覺得怪怪的 清潔員應該是慣犯 223.141.11.150 12/02 12:12
噓 abcdragon: 他是怕拾荒阿婆一起被判有罪吧! 220.138.220.10 12/02 12:18
收受贓物罪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在客觀上收受了"明知"是來自財產犯罪所得的財物。
噓 gm3252: 誰會問路人阿婆家住哪裡 114.137.40.221 12/02 12:19
推 deathmark: 看完證詞確實是怪怪的,讓子彈飛一下 220.132.58.151 12/02 12:23
推 t95912: 假日真的是自己污走 那判刑合理 但你要有 39.9.70.99 12/02 12:24
→ t95912: 證據證明是他自己私吞吧 39.9.70.99 12/02 12:24
你在說什麼啊 他犯行明確也被檢舉 也承認拿走了 我要證明什麼東西?
你是要我證明阿婆不存在是不是...
噓 mirrorlee: 你沒發現如果照你寫的 該先被辦的是檢 36.226.113.40 12/02 12:32
→ mirrorlee: 察官嗎 因為他用不正確的案由起訴 先吃 36.226.113.40 12/02 12:32
→ ponkd: 阿婆嚇都死了 哪會願意出面 114.137.53.203 12/02 12:33
→ mirrorlee: 瀆職罪再說吧 36.226.113.40 12/02 12:33
胡扯什麼啊 依你的說法 檢察官都不能起訴有錯是不是?定罪率100%是不是?
推 Gamelop: 新電鍋沒發票但也有購買店家阿 39.9.158.34 12/02 12:46
推 KingSccasher: 八卦版就是一堆只會看新聞標題的智 49.214.7.233 12/02 12:49
→ KingSccasher: 障 49.214.7.233 12/02 12:49
噓 kerry0496x: 你搞錯重點 42.70.156.3 12/02 12:49
噓 mirrorlee: 罪刑內容不對 起訴書案由不對 你跟我扯 36.226.113.40 12/02 12:50
→ mirrorlee: 甚麼定罪率 法盲嗎 36.226.113.40 12/02 12:50
起訴理由是侵占公物罪 哪邊有問題?案由他是依據口供說明,哪邊有問題?
→ sbreezer: 好了啦法盲俠真可悲 111.71.80.102 12/02 12:53
推 damm: 我覺得這個微罪,是檢察官應該自己判決即可 111.82.11.66 12/02 13:01
→ damm: 。 111.82.11.66 12/02 13:01
噓 HailHydra: 文盲嗎 購買新的電鍋的發票 是什麼意思 219.91.98.251 12/02 13:34
文盲是連嫌犯自訴買新電鍋去跟老婦換回舊電鍋都不知道的人
噓 romber: 首先侵占公物罪要件之一是「必須知道那是 219.70.146.223 12/02 14:40
→ romber: 公物」,甚至貪污罪本身要件就必須要有「 219.70.146.223 12/02 14:40
→ romber: 故意」犯意,此例根本明顯不符合要件 219.70.146.223 12/02 14:40
首先廢棄物清理法就有說清潔員回收時視為公務員 回收物為公物
環保隊的規定也寫明不可以佔為己有 你的說法並不成立 別再亂扯了
噓 romber: 所以要熟讀法規才能當清潔隊員嗎?連警察 101.10.238.238 12/02 17:08
→ romber: 都是一堆搞不清楚法規亂取締開單的,清潔 101.10.238.238 12/02 17:08
→ romber: 隊員門檻這麼高?笑死,貪污的要件就是要 101.10.238.238 12/02 17:08
→ romber: 有犯意,你能證明清潔員知道拿走電鍋是屬 101.10.238.238 12/02 17:08
→ romber: 於貪污罪嗎孩子? 101.10.238.238 12/02 17:09
別再鬧了,不用熟讀法規都知道不可以,你以為環保隊都沒宣導是不是,法盲成這樣
※ 編輯: uhbygv45 (36.227.213.39 臺灣), 12/02/2025 17:49:26
噓 romber: 清潔隊都有宣導?怎麼你對清潔隊很熟是不 219.70.146.223 12/02 19:12
→ romber: 是XD?阿怎麼我剛剛倒垃圾問的清潔隊都說 219.70.146.223 12/02 19:12
→ romber: 自己也不知道?32元判刑3月褫奪公權1年本 219.70.146.223 12/02 19:12
→ romber: 身就是極致畸形的判決,正常已開發國家都 219.70.146.223 12/02 19:12
→ romber: 很難看到的這種鳥事,別再護航了,難看 219.70.146.223 12/02 19:12
推 virdust2003: 推 138.199.62.148 12/02 19:21
推 virdust2003: 推 138.199.62.148 12/02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