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dadi (不專業技術員結束了表死8)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電鍋案」掀輕罪重罰討論 法務部推修法
時間Wed Dec 3 12:31:57 2025
這什麼爛修法?
貪污的心態才是要不要判為刑罰的依據才對吧?
首先拿電鍋的人知不知道不能拿
再來是轉送的出發點
可証明轉送的人有需要資源的必要性
再來就是金額大小
要一連串的心証以及合不合乎微罪不予舉發的要件
不是放了一件低門檻開後門
讓人一直在錯誤的心態中合法化
真他喵的民主法治可以這樣被玩爛
那還講個屁主權?
※ 引述《DamnDre (1+1>2)》之銘言:
: 「電鍋案」掀輕罪重罰討論 法務部推修法:5萬以下貪汙可免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03/3077626.htm
: 2025年12月03日 10:30 ETToday 記者崔至雲
: 台北市一名任職超過30年的黃姓清潔隊員,因將殘值僅剩32元的電鍋轉送給拾荒婦人,被
: 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今(3日)受訪時表示,電鍋案反應情輕法
: 中的法律方式個案,這部分法務部已經提出修正草案(貪汙治罪第12條),行政院已經審
: 查完竣了,希望盡快完成修法。
: 司委會今邀請法務部部長、司法院副秘書長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進行專題
: 報告。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詢問近日的電鍋案,希望司法院、法務部說明判決結果的立場,
: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表示,此案是個案,當然尊重法官審判,但目前貪污治罪條例中,
: 有關於小額,就像該案是輕微財務貪汙,現行法處分是否太過,這部分是法務部職權,法
: 務部也有修正草案,已提報行政院審查。
: 鄭銘謙則說,他尊重法院判決,但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貪汙
: 所得在5萬元以下,本來現行法減輕其刑,現在要多一個免除其刑的選項,可以讓法官有
: 更大裁量空間,目前行政院已經審竣,希望經過院會同意,送立院審議。
: 6.備註:
: 又可以微罪不罰了 ㄎ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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