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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dward (瘋風)》之銘言: : 剛看脆上有人討論 : https://i.urusai.cc/k1gi9.jpg
: https://i.urusai.cc/T61It.jpg
: 若照上面所述是事實的話 : 清潔員提不出老婦人在哪 根本無法證明是不是真得有這個人 : 也提不出購買新電鍋的證據 : 只看表面很像拿電鍋回去 被檢舉後再拿回來 : 只是中間穿插說自己送給老婦人 然後再買新的替換回去 : 大家同情穿插的部分目前也沒任何證據支持這個說法 : 所以下面有人推論是不是慣犯被人看不下去檢舉 : 雖然是小錢沒錯 但大家主要是同情做好事被冤枉 : 這個車會翻嗎 在那邊喊什麼「清潔員沒辦法證明老婦人存在」,根本是方向搞錯。 在刑事案件裡,被告本來就沒有責任證明什麼。 舉證責任永遠是檢察官的義務。 所以今天檢察官沒辦法提出證據證明老婦人「不存在」,那老婦人就視為存在,沒有人可 以跳出來說她不存在。 這是很基本的法律原則。 同樣的道理,柯文哲那六百萬的案子也是完全一樣的邏輯。 檢方提出了很多資料去推論柯文哲收了錢、沒有入帳、去向不明, 但這些都不是關鍵。 關鍵是: 要證明柯文哲“沒有”把錢用於民眾黨黨務, 這責任是在檢察官,不是在柯文哲。 柯文哲沒有義務替每一筆費用去找單據, 因為在刑事法裡,被告永遠不需要證明自己的清白,需要證明的是檢察官。 既然檢察官沒辦法證明這筆錢沒有用在黨務上,那法律上就要視為他有用在黨務上。 自然不會構成侵占。 所以我講得非常清楚: 清潔員案如此,柯文哲案亦然。 被告任何主張只要檢察官沒辦法證明沒有,那麼就是有。 舉證「沒有」的人永遠是檢察官。 這不是情緒、不是立場,而是從原則出發,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法律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93.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4815868.A.6DE.html
a94037501: 幽靈抗辯1.161.51.246 12/04 10:38
donation12: 法律邏輯不是天經地義的,是人訂的114.24.206.127 12/04 10:38
donation12: 台灣法律就是多雙重標準的最佳範例114.24.206.127 12/04 10:39
donation12: 這點法律人包括法官律師檢察官都知道114.24.206.127 12/04 10:40
windward: 可是老婦人是清潔員自己講 跟柯案不同吧 101.8.91.184 12/04 10:43
柯文哲600萬用於黨務也是自己講的啊 也沒有任何一個證人,或者發票收據可以證明。 重點是 本來就不需要被告證明有 是檢察官需要證明沒有
ziso: 你搞錯了吧 檢察官是舉證你把鍋子送出去211.72.185.125 12/04 10:44
ziso: 你事後的辯解是你要拿證據阿211.72.185.125 12/04 10:44
ziso: 檢察官管你送給誰喔?你送出去就貪汙阿211.72.185.125 12/04 10:45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193.94 臺灣), 12/04/2025 10:47:12
ziso: 你送的對象關乎減刑 那當然是你要提出來211.72.185.125 12/04 10:45
ziso: 你拿這辯解柯案不合理阿..211.72.185.125 12/04 10:45
ziso: 就像你偷東西 就是會被移送 但你自己表達說211.72.185.125 12/04 10:46
hihimen: 民進黨支持者學歷偏低,都嘛法盲150.117.222.124 12/04 10:47
ziso: 你窮到餓九頓飯了 偷一個便當而已 那才會被 211.72.185.125 12/04 10:47
ziso: 考輛進去 211.72.185.125 12/04 10:47
hihimen: 送出去就貪污,就沒老婦存不存在的問題了150.117.222.124 12/04 10:47
SkyShih: 文組法律的邏輯只有文組自己明白 210.61.247.169 12/04 10:48
ziso: 照你這邏輯 他說是神明把它取走的 檢察官還 211.72.185.125 12/04 10:48
ziso: 要證明神不存在喔?211.72.185.125 12/04 10:49
不然勒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193.94 臺灣), 12/04/2025 10:53:19
AGIknight: 檢察官跟法官可以不採信 沒有什麼一定 42.73.1.17 12/04 10:55
AGIknight: 要幫你證明的 42.73.1.17 12/04 10:55
cigaretteass: 不懂裝懂的最佳典範 101.10.222.193 12/04 10:58
cigaretteass: https://i.imgur.com/RvMWEFW.jpeg 101.10.222.193 12/04 11:01
cigaretteass: 笑死這就是你的邏輯 101.10.222.193 12/04 11:01
DuvetLain: 都說是路過的阿嬤了,阿嬤下週突然自己 110.28.0.133 12/04 11:01
DuvetLain: 有病掛掉消失都正常 110.28.0.133 12/04 11:02
DuvetLain: 之前有個被指控在甘蔗田放火的 110.28.0.133 12/04 11:02
DuvetLain: 有被監視器拍到,但因為沒有拍到放火 110.28.0.133 12/04 11:03
DuvetLain: 的動作,被告指稱自己在尿尿,最後判無 110.28.0.133 12/04 11:03
DuvetLain: 罪 110.28.0.133 12/04 11:04
DuvetLain: https://i.imgur.com/QOTsdRp.jpeg 110.28.0.133 12/04 11:06
axlin: 要反串的話,邏輯還需要加強一下 111.83.116.104 12/04 11:12
empoluvvivi: 檢方舉證同事看到、你也承認帶走電 223.139.241.93 12/04 11:42
empoluvvivi: 鍋,用侵占來辦有何不對,你講送給 223.139.241.93 12/04 11:43
empoluvvivi: 誰幹我屁事,你就帶走了啊 223.139.241.93 12/04 11:43
twpost: 可憐喔 36.226.6.93 12/0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