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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問卦] 台灣人權公約比照聯合國 但交通設計則沒有 : : 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但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通過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中的5部 : 可是為何台灣簽訂了《聯合國標誌與號誌公約》,交通部卻喜歡搞自己的設計 看了一下,交通部有和我一樣的毛病 我說我的: 1。專有名詞不精確 比如,我說螞蟻演算法,這是有個專有名詞,有論文的,不是我發明的 我能對這個演算法進行討論,但它真的不叫這個名字 2。軟體工程師在說的'重覆發明輪子' 也就是說,明明就有副程式好用了,但還是自己從頭 coding 好處是自己懂,才寫得出來 壞處是從頭 debug 可是進行很久了啊,比如想抄日本,日本靠左,而台灣靠右 光是什麼都抄,就要記得左右對調;也還真的曾因為忘了對調而出錯 XDDDD 舉'左線為超車道'為例,到日本就剛好相反 但如果說'內線為超車道',就能顛撲不破;這也就是軟體工程師常講的'可攜性' 一個核心邏輯,必需用具有可攜性的句子來書寫,將來才適合轉移 : https://i.meee.com.tw/WQFtzjj.gif
: 例如最近的新聞「行人看到小綠人開始閃爍 卻當場被警察攔下,開了一張500元的罰單」 火花羅說,在日本超速二十公里才開始抓 但我查到在日本,超速一公里就是超速 換言之,這不是明文法律規範,而是放給警察的彈性 當他一直在說日本警察很會拿捏彈性時 就糟了,那我們的警察,要不要懂拿捏?要不要有彈性? 這件事,如果說成是警察個人拿捏,那就發文下去,叫警察以後別這樣拿捏 但如果是交通部的指令,那就比較難改,因為頗有朝令夕改的味道 什麼,你說小小一個台灣,各地法令執行不一 日本也沒統一啊,日本有全國各地都能超速二十公里嗎?有嗎? 不能統一被罵得那麼嚴重,那別人有做嗎? 這個就是這麼難學。。 其實大家大概也可以猜到警察為何這樣拿捏 因為行人地獄後的行人帝王,然後又引起政令反彈了 這個反彈看在自動控制裡根本沒什麼,就是 ring 而已,有它的 damping ratio XD 要一直來回振盪到穩定為止。。 當然,為了避免過度振盪,想也知道公務員會用過阻尼來反應(也就是不怎麼積極) : https://i.meee.com.tw/ZGB3rYf.jpg
: 因為台灣的法規是這樣寫的 : 「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 : https://i.meee.com.tw/7sBShyg.jpg
: 1978聯合國是這樣寫的,「紅燈表示行人不得進入車行道;」 : https://i.meee.com.tw/58guGHe.jpg
: 法國在1991年後棄用閃爍綠人設計,因為發現閃爍行人綠燈,無法清楚傳達行人 : 不得進入路口的資訊。 後面不看了 基本上,看完所有舊文件,才做設計,避免重覆設計,是好的 但看文件要花時間,這就是'技術債' 技術債這件事會拖垮系統,讓系統的最大規模被熵所限制 AI 可以改善這個狀況,讓系統的規模大一點,因此我們估計下個限制是電力 所謂 AI 的極限是算力,算力的極限是電力;不管怎麼換字眼, 都是用不同的方式在描述熵造成的限制 簡單說個結論:可以的話直接發文給交通部吧。 畢竟技術債是中立的人也會面對的 你幫忙減少技術債,那也歡迎 (別是增加技術債就好;比如聽你的又有新的一堆矛盾要解 那這樣就會有阻力,因為不知道誰要為這件事加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3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4869179.A.E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