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SA (重型爬行獸)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我司」不是台灣用語?兩派人爭論不休
時間Fri Dec 12 23:55:33 2025
※ 引述《c19890926 (c1989092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新聞
: 2.記者署名:
: 于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我司」不是台灣用語?兩派人爭論不休 他曝1用法較禮貌
: 4.完整新聞內文:
: 近日不少民眾在網路熱議一個商務、公文用語「我司」,PO文者認為現在許多人把「本公
: 司」簡化成「我司」不太妥。文章曝光後引爆網友爭論,有些人認為「我司」大陸用語;
: 但也有人表示很多年前就看過「我司」這個用法。不過律師顏紘頤過去指出,「司」是政
: 府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由他們稱「本司」較為妥當,一般公司使用「本公司」、「貴
: 公司」就可以了。
: 原PO近日在Threads上貼出一個截圖,上面寫著「因我司是採用電子發票」。他認為應該
: 將「我司」兩字應該改成「本公司」。文章曝光後,瀏覽量衝到151萬,吸引大量網友熱
: 議。
: 有人認為,「正式公文,我司、貴司用N年,如今我司變成大陸用語,真厲害」、「對外
: ,我司;對內,本公司;書面自稱,本公司,一直都這樣用啊,你個人少用不代表沒有啊
: 」、「商業用語,這是正式格式」、「我司並不是大陸用語,可以問問自己爸爸媽媽」、
: 「我怎麼記得包含現公司每個都寫『我司』,那麼多年了又突然變大陸用語了?」
: 不過也有人稱,「我司的司不是公司,這個司是指公家機關、主管單位,有上級對下級的
: 意義存在」、「公司是公司、司是司」、「我比較常見貴司/貴公司,敝司/敝公司,我司
: 很少看到。」
: 律師顏紘頤曾在臉書發文指出,「公司」一詞的起源,「公」是指共同,「司」是指管理
: ,所以「公司」最原始的文義是「共同管理」的意思,以與「個人」做區別;演變到後來
: ,就是法人與自然人的區別,所以「公司」兩個字要合在一起才能顯現公司真正的涵義。
: 大陸用語把「本公司」簡化為「我司」,強調「司」字摒棄「公」字,偏偏這個「司」是
: 「管理」的意義,所以對外說「我司」的意義就是向對方說「我這個管理者」,顯然有上
: 對下的意味,而非謙稱或自稱,是搞不清楚「司」本意的用法。
: 他指出,何況,「司」是政府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例如「高教司」「商業司」等等,
: 就是貨真價實的行政管理單位,由他們來自稱「本司」還差不多。他指出,一般公司發給
: 「商業司」的文也在自稱「本司」甚至「我司」的,叫這些真正的管理者(行政主管機關
: )情何以堪。他補充,公司行號在使用「我司」時,用「敝公司」、「本公司」比較好。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212000029-260405
: 6.備註:
: 我在20年前就聽過老一輩的用我司了,他們(當時)說20年前就在用了。
認真地說
看到這新聞
只能說我國的國文教育真的該加強信函與公文的書寫能力
尤其是與其那作文老是出那些虛無飄渺的題目
不如好好強化信函與公文的制定與書寫
什麼樣的目的以及要發給甚麼樣的對象
每個字的用法都是有規範與講究的
這才是學生真正該學的實用基本能力
很多時後一個字用法錯誤
輕則鬧笑話
重則許多目的與合作就會敗在這些用字遣詞上
這也是為何要考公職人員以及國營企業
公文書寫以及閱讀能力都是考題
畢竟信函公文的書寫與閱讀都是很嚴肅且重要的能力
對於信函公文
首先 先搞清楚發文者是政府管理單位還是公司法人
其次 再搞清楚發文對象是受管理者還是非受管理者
甚至是上級單位還是下級單位
或是是客戶還是供應商?!
再來 對於受文方的態度是卑微請求還是嚴肅告知
都是能透過字詞的不同而能加以分辨發文者的態度
自己與對方的角色定位必須要清楚才能掌握字詞
以這新聞的內容為例
若直接用「我司」
不僅顯得發文單位很沒禮貌
更顯得這發文者根本不會書寫信函
對於字詞比較敏感的受文機關或是受文公司
不是直接投訴對方上級 就是訴諸媒體
只會讓這發文者在單位的處境更為難堪而已
信函公文的用字遣詞真的要很注意與小心
很多事就是在這信函公文的往來因字詞而砸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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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級的名言:
沒出事時:
規定是死的 但人是活的
出了事後:
人是活的 但規定就是死板板的釘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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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12.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554944.A.589.html
噓 k44754: 蛤? 灣灣領導人都在用大陸語了 110.30.112.52 12/12 23:56
我的重點不是在大陸語或是非大陸語
而是強調信函公文的往來發送用字遣詞的重要性
有些大陸語用法無傷大雅
但用「我司」這字眼是真的會讓許多收文者很敏感
(其實很多時候用「本公司」也是不大恰當的
尤其是當自己是請求方的時候用「本人」或「本公司」
是很容易被裝忙婉拒的 )
※ 編輯: CORSA (101.139.112.86 臺灣), 12/13/2025 00:02:45
※ 編輯: CORSA (101.139.112.86 臺灣), 12/13/2025 00:03:17
→ Forcast: 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114.25.190.6 12/13 00:36
推 hosen: 文字是文化的載體,都已經要民國115年還在 106.1.124.189 12/13 00:58
→ hosen: 搞八股,難怪共產黨要破四舊 106.1.124.189 12/13 00:58
推 dangercat5: 我國特色就是沒禮貌 再討論也是白搭 111.248.144.54 12/13 03:37